啟功:你隨意造字、鬼畫桃符,寫出來大家不認識!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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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形是大家公認的,不是哪一個人創造出來的。古代傳說,倉頡造字,倉頡一個人閉門造車,讓天下人都認得,這都是哪兒的事情呢?並且說“倉頡四目”,拿眼睛四下看,看天下山川草木、人物鳥獸,看見什麼東西然後就創作出什麼文字來。事實上是沒有一個人能創作出大家公認的東西來的,必定是經過多少年的考驗,經過多少人共同的認識,共同的理解才成為一個定論。說倉頡拿眼睛四處看,可見倉頡也不只是只看一點兒就成為倉頡,他必定把社會各方面都看到了,他才能造出、編出初步的字形。那麼後來畫倉頡像也罷,塑造倉頡的泥像也罷,都長著四隻眼,這實在是挖苦倉頡。古書上說倉頡四下裡看變成了四隻眼看,你就知道人們對倉頡理解到了什麼程度,又把倉頡挖苦到什麼程度呢?所以我覺得文字不可能是一個人關門造出來的。這是第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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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形從古到今有幾大類,最古是像大汶口等這些地方出土的瓦器上那些個刻劃的符號,有人說這就是文字最早的初期的符號,那我們就不管了。後來到了甲骨文,還有手寫的。殷也罷,商也罷,只是稱謂那個時代的代號吧。甲骨上刻那些個字,現在我們考證出來前期、中期、後期,它的風格也有所不同,但是畢竟是一個總的殷商時期的文字。那麼殷商這個時代,後來和周又有搭上的部分,就是金文(銅器上的文字),跟獸骨龜甲上的不一樣。在今天看來,甲骨、金文,都缺一個統一的寫法,它有極其近似的各種寫法,可沒有像後來的各類楷書、草書那樣一定要怎麼寫,還缺少那麼一個絕對的規定。但是現在研究甲骨金文的人,也考證出來,它在這種不穩定的範圍裡頭,還有一個相對穩定的“例譜”可以尋找,這個是我們請教那些古文字學家,他們都可以說得清楚的,這個東西是有共同之處的。甲骨文是先用筆寫在甲骨上,然後拿刀子刻,有的刻完了還填上硃砂,為好看好認識;還有拿硃筆拿墨寫出來的字沒刻的。這些你問古文字學家,他們也都能找出在不穩定的範圍裡頭所存在的共同的相對穩定的部分。為什麼呢?要是一點兒都不穩定,那後人就沒法子認識這些個文字到底是什麼字了,現在甲骨文、金文那些個字還是可以考得出來的。比方說,甲骨文現在有許許多多的考證,有許多認識了的字,還有許多字好多專家還在“存疑”,還有爭論,可絕大部分現在都考出來了。又比如金文,像容庚先生的《金文編》,那也是個很大的工程,金文裡頭絕大多數的字基本上認識得了。至於說他那裡頭一點兒失誤、一點兒討論的餘地都沒有了嗎?那誰也不敢說,可總算是在不穩定的範圍裡頭還仍然有它使人共同認識的地方。

這些共同可認識的地方緣何而來呢?就是由於習慣而來。所以我說字形構造,它有一個幾千年傳下來的習慣。那麼我們現在要寫字,人家都用那麼幾筆代表這個意思,代表這個內容,代表這個物體,我偏不那麼寫,那是自己找麻煩。你寫出來人家都不認識,你要幹什麼呢?我在門口貼個條兒,請人幹個什麼事情或者說我不在家,我出門了,請你下午來,我寫的字人家一個也不認識。我約人下午來,人家下午沒來。我寫個條讓人家辦個什麼事情,人家都不認得,那又有什麼必要寫這個條呢?我講這中心的用意,就是說字形構造應該尊重習慣。不管你寫哪一種字形,寫篆書你可以找《說文解字》,後來什麼《說文古籀補》、《續補》,三補幾補,後來還有什麼篆書大字典、隸書大字典等等,現在越編,印刷技術越高明,編輯體例也越完備,都可以查找。草書、真書、行書這些個印刷的東西很多。你不能認為我們遵從了這些習慣的寫法,我們就是“書奴”,寫的就是“奴書”,說這就是奴隸性質的,盲從的,跟著人家後頭走的,恐怕不然。為什麼呢?因為我們都穿衣裳,上面穿衣裳,下面穿褲子。你說偏要倒過來,褲腿當袖筒,那腦袋從哪出來呢?這個事就麻煩了。無論如何你得褲子當褲子穿,衣服當衣服穿,帽子當帽子戴,鞋當鞋來穿。所以我覺得這個不是什麼書奴不書奴的問題。從前有人說寫得不好是書奴,是隻做古人的奴隸,其實應用文字不存在這個問題。我寫字就讓你們不認得,那好了,你一個人孤家寡人,你愛怎麼寫就怎麼寫,與我沒關係。那你就永遠不用想跟別人溝通意識了,溝通思想了。所以我覺得寫出字來要使看者認識,這是第二點。

啟功:你隨意造字、鬼畫桃符,寫出來大家不認識!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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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長期以來,在不少人的頭腦中有一種根深蒂固的想法,就是古的篆書一定高於隸書,真書一定低於隸書,草書章草古,今草狂草就低、就今、就近,這就又形成一個高的古的就雅,近的低的就俗的觀念。這個觀念如不破除,你永遠也寫不好字。

為什麼有人把同是漢碑,就因為甲碑比乙碑晚,就說你要先學乙碑,寫完了才能夠得上去學甲碑呢?那甲碑比乙碑晚,他的意思到底是先學那個晚的呢,還是先學早的呢?他的意思是由淺入深,由低到高,先寫淺近的,寫那個俗的,再寫那個高雅的。我先問他同是漢碑,誰給定出高或低的呢?誰給定出雅的俗的呢?這個思想是說王羲之是爸爸,王獻之是兒子,你要學王獻之就不如學王羲之,因為他是爸爸。我愛學誰學誰,你管得著嗎?王羲之要是復活了,他也沒法來討伐我,說你怎麼先學我的兒子呀?真是莫名其妙。從前有一個朋友會畫馬,他說他和他的學生一塊開一個展覽,說是學生只能畫趙孟頫,再高一點的學生只能畫李公麟,他只能畫韓幹、曹霸。韓幹的畫還留下來幾個摹本,那個曹霸一個也沒有了。那他說,我應該學曹霸,你查不出那個曹霸什麼樣來,那我就是最高的了。如果有個學生說,我要學韓幹,這個師傅就說你不能學韓幹,我配學韓幹,你只配學任仁發、趙孟頫。真是莫名其妙。那個曹霸他學得究竟像不像,誰也不知道。如果說你是初中的學生,不能念高中的課本,這我知道,因為他沒到那個文化程度、教育的程度。但是這不一樣,藝術你愛學誰學誰,愛臨誰臨誰,我就臨那個王獻之,你管得著嗎,是不是?所以這種事情,這種思想,一直到了今天,我不敢說一點都沒有了。我開頭所說的破除迷信,這也是一條。

第四點,還有一個文字書,就是古代的字書,比如說《說文解字》,裡頭有哪個字是古文,那個字是籀文,哪個字是小篆,哪個字是小篆的別體,哪個字是新附新加上去的,這本書裡有很多。到了唐朝有一個人叫顏元孫的,他寫了一部書,叫《幹祿字書》。幹祿就是求俸祿,做官去寫字要按那個書的標準,哪個字是正體,哪個字是通用,哪個字是俗體,它每一個字都給列出這麼幾個等級來。顏元孫是顏真卿的長一輩的人,拿顏真卿的一個個字跟他上輩的書來對照,可以看出顏真卿寫的那些碑,並不完全按他那個規範的雅的寫,一點沒有通用字,也沒有那個俗字,並不然。可見他家的人,他的子侄輩也沒有完全按照他那個寫法。像六朝人,有許多別字,比方像造像,造像一軀的“軀”,後來身子沒了,只作“區”。六朝別字裡真奇怪,這個區字的寫法就有十幾種,有的寫成(造字P19),有的寫成區,那麼這區字到底是什麼呢?不過它還是有個大概輪廓,人一看見這區字,或許會說這個寫字的人大概眼睛迷糊了,花了。多寫了一個口字,少寫兩個口字,還可以蒙出來,猜出來,仍然是區。這種字有人單編成書叫《碑別字》,在清朝後期有趙之謙的《六朝別字記》,現在有秦公同志寫的兩本書叫《增補碑別字》,他就看古代石刻碑上的別字,但是他怎麼還認得它是那個字寫法呢?可見在不一樣的寫法裡頭,還可以使人理解、猜想,認識它是什麼字,可見最脫離標準寫法的時候,它還有一個遵守習慣範圍的寫法。

啟功:你隨意造字、鬼畫桃符,寫出來大家不認識!有什麼意義

還有篆書,有人說篆書一定要查《說文解字》。有本書叫《六書通》,它把許多漢印上的字都收進來了。有人說《六書通》裡的字不能信,因為許多字不合《說文》。他沒想到《說文解字》序裡頭就有一條叫繆篆這樣一種字體,“繆篆所以摹印也”,繆篆是不合規範的小篆,拿它幹什麼呢?是為了摹印的。可見摹印又是一體,就是許可它有變化的。你拿《說文解字》裡的字都刻到印裡頭來,未必都好看。說《六書通》的字不合《說文》,那是沒有讀懂這句話。還有後來《草字彙》,草字的許多寫法,比如說“天”是三筆,“之”也是三筆,“與”也是,不過稍微有點不同,可是那點不同它就說明問題。“之”字上頭那一點,寫時可以不完全離開,上頭一點,下面兩個轉彎,有的人也帶一點兒牽絲連貫下來。你說它一定不是“之”,你從語言環境可以看出來,所謂呼出來,蒙出來,猜出來,你不用管怎麼出來,它也是語言環境裡應該用的字。既然這樣,可見那個語言環境也證明是習慣。

現在寫字不管這個,說“我這是藝術”,那不行!別的藝術,比如我畫個人,他總得有鼻子有眼睛。如果你畫一隻眼,畫幾隻眼,那是神是鬼我不管,問題你要畫人像,總得畫兩隻眼,即使是側面,你也是眼睛是眼睛的位置,不能眼睛在嘴底下。字還是得遵從書寫的習慣,那麼別人也會有個共同的認識,這樣才能通行。要不然你一個人閉門造車,那我們就管不了。

本文節選自《啟功給青少年的十三堂書法課》(青少年藝術素養書系) 長江文藝出版社 2019年08月出版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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