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版《陳氏太極拳圖說》遭復刻 某地方史志辦被判賠

中新網鄭州4月23日電 (記者 劉鵬 李貴剛)記者23日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於1933年出版的《陳氏太極拳圖說》一書,此前因某地方史志辦公室在未經權利人許可之下,對該作品進行完整復刻,侵犯了該作品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故河南法院對某地方史志辦公室作出了賠償判決。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23日通報的“2019年河南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件典型案例”中,披露了這宗1933年版《陳氏太極拳圖說》遭完整復刻一案。

通報稱,1933年,開封開明印刷局出版《陳氏太極拳圖說》,作品載明:陳某著,陳某元、陳春某編輯,陳某貞、陳某鰲、陳某棟參訂。陳某棟卒於1995年,陳某山、陳某海系陳某棟之子。2016年,某地方史志辦公室與中州某出版社簽訂協作類圖書出版合同,約定由中州某出版社協助某地方史志辦公室出版《陳氏太極拳圖說》一書,某地方史志辦公室保證書稿達到出版要求,並且無侵犯他人著作權之情形及有關糾紛。2016年6月1日,中州某出版社出版了《陳氏太極拳圖說》一書。

經對比,該書系1933年開封開明印刷局出版《陳氏太極拳圖說》的完整復刻版,註明了著者、編輯者等信息。陳某山要求中州某出版社、某地方史志辦公室停止侵權無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一審法院判決中州某出版社停止出版1933年版《陳氏太極拳圖說》作品,某地方史志辦公室賠償陳某山、山西某出版社經濟損失50000元。某地方史志辦公室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維持一審判決。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通報中表示,陳氏太極拳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瑰寶,在海內外具有較大影響。1933年由開明書局首次出版的《陳氏太極拳圖說》一書,對弘揚、傳承太極拳文化具有重大意義。某地方史志辦公室未經權利人許可,對該作品進行完整復刻,侵犯了該作品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本案明確了對作品進行修訂屬於著作權法意義上的整理,參訂人應成為修訂作品的著作權人,合作作品的部分著作權人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其他著作權人的合法權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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