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二次酒駕且超載 行政拘留再重罰

洞口:二次酒駕且超載 行政拘留再重罰

查獲現場。

紅網時刻4月24日訊(姜澤華 尹鋒 寧翠晚)4月22日12時05分許,洞口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山門中隊與縣交通局運輸管理部門一起在醪田鎮鳧楊村路段,開展頑瘴痼疾聯合檢查中,查獲一輛號牌為湘E***41的輕型自卸貨車存在超載現象,同時發現駕駛員尹某華滿身酒氣,民警立即對尹某華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42.7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民警在核實證件信息時,發現尹某華在2012年9月25日有過一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記錄,此次屬再次飲酒後駕駛。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第110條第1款之規定,尹某華因再次酒後駕車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3日,並處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對其超載行為由交通局運輸管理部門進行相應處理。


內容來源:紅網邵陽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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