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司法局白鹏飞荣获市第四届“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称号

咸阳市司法局法规科副科长白鹏飞,自参加工作以来工作效率高,遇事不拖拉,不等不靠,即交即办。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勇于担当。白鹏飞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着初心、使命,广受赞誉。近日,白鹏飞被授予咸阳市第四届“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美誉。

咸阳市司法局白鹏飞荣获市第四届“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称号

白鹏飞,男,汉族,陕西武功人,1984年11月出生,长安大学法学本科学历,200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武功县公安局、咸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工作。现任咸阳市司法局法规科副科长。

爱岗敬业 勇于担当

白鹏飞在法规科主要从事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调研起草、审查备案和政府重大合同协议的审修工作,有扎实的文字写作功底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参与调研起草《咸阳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和《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重要立法项目。在立法过程中,他严格按照提升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思路,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方法开展立法工作。在扎实调研全市犬只管理工作和大气污染工作的现状和找准存在的问题基础上,又能够学习借鉴省内外其它地市在犬只管理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系统分析研究,多角度思考立法问题,认真撰写修改条文,有效保证了条例较高的质量和水平,《咸阳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和《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均一次性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白鹏飞注重工作效率,遇事不拖拉,不等不靠,即交即办。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勇于担当。在审修一些紧急重大的政府合同协议时,不惜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随叫随到,表现出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先后参与处理咸阳西郊国家粮食储备库破产案件、咸阳“三矿一公司”与河北邢台矿产资源产权纠纷,以及咸阳市阳光尚苑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充分运用法律知识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建言献策,有效确保了政府重大事项决策于法有据。

作风严谨 严于律己

白鹏飞始终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党纪国法。看重做人,埋头做事,不讲名利,心怀坦荡,注重品性修养。始终奉行谦虚谨慎,诚信立身的传统美德,宽以待人,严以律已,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工作中虚心向领导求教,向同志学习,向同行取经,建立起正常和谐的人际关系,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同时能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能够始终把廉洁作为一种纪律要求、品行修养及习惯来坚持,能够始终从严要求自己,做到了正派干事、清正做人,受到领导和同志一致肯定。

据了解,咸阳市第四届“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由中共咸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咸阳市检察院等16个主办单位联合开展,自2020年3月启动以来,经过全市各级单位层层推荐,依据评选条件和程序,共确定43名正式候选人。(记者 韩永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