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社會機構培訓可獲“園長證”“幼師證”?海南省教育廳提醒謹防虛假廣告

近期,我省部分幼兒園園長和教師自行繳費參加某社會機構舉辦的培訓班,拿到所謂的“園長證”“幼師證”等,但在辦理幼兒園評級評定等業務時,不被當地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認可,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和工作上的被動。就此問題,4月30日,省教育廳提醒,謹防社會培訓機構發佈的虛假廣告。

省教育廳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是幼兒園教師上崗的法定憑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頒發。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必須通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成績合格,並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核准認定後發放。通過培訓機構取得的所謂《幼師證》《幼兒教師崗位證》等證書,不能作為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的依據。

此外,教育部印發的《中小學校長培訓規定》明確,《幼兒園園長任職資格培訓合格證書》是幼兒園園長上崗的唯一有效證書,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監管頒發。目前,省教育廳僅授權海南省幼兒師資培訓研究中心(掛靠瓊臺師範學院)組織舉辦幼兒園園長任職資格培訓並實施證書管理。未納入省級證書管理的社會培訓機構擅自舉辦的園長任職資格培訓班,其頒發的《幼兒園園長證》只是其參加園長相關知識學習培訓的證明,不能作為其幼兒園園長任職資格認定的有效依據。

然而,省教育廳近期接到部分幼兒教師和園長投訴,發現一些社會培訓機構曾經以“中國專業人才庫管理中心”或“中國專業技能人才庫管理中心”名義組織開展幼兒園教師資格和幼兒園園長資格培訓,併發布虛假廣告,誤導園長教師參加培訓,其頒發的《幼師證》《幼兒教師崗位證》和《幼兒園園長證》在我省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園長教師上崗和職稱評審中不予認可,造成幼兒園園長教師損失巨大。

省教育廳提醒,經在“專業人才庫管理中心”官網查詢,“專業人才庫管理中心辦公室”聲明,該中心已經於2016年3月25日與城鄉小康發展促進中心進行了重新整合,原“中國專業人才庫管理中心”名稱不再使用。聲明中同時指出,發現社會一些別有用心的機構和個人擅自使用該單位已經不再使用的“中國專業人才庫管理中心”名稱四處招搖撞騙,相關單位和個人應辨別真偽避免上當受騙。另外,2016年7月5日,民政部公佈了第九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中國專業人才庫管理中心”被列入其中。近期,經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向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技司、職建司瞭解,該部也從未批准設立“中國專業技能人才庫管理中心”。

鑑於各種社會培訓名目繁多,虛假廣告宣傳有一定的欺騙性,省教育廳提醒廣大幼兒園教職工在選擇社會培訓機構進行學習和能力提高培訓時,應選擇有資質、正規的培訓機構參訓,同時要加大對教師政策的學習瞭解,對社會培訓廣告宣傳的真實性要仔細甄別,謹慎判斷,不要輕信誇大的宣傳和不實的承諾,謹防上當受騙,以免造成經濟損失,也請廣大教職工發現社會培訓機構違規行為時要做好依法維權。

原標題:參加社會機構培訓可獲“園長證”“幼師證”? 教育廳提醒謹防虛假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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