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永久基本農田,違法嗎

這幾年,國家對於耕地保護的力度越來越大,無論是以前的“耕地紅線”還是現在的“耕地八不準”,都體現著國家保護耕地的決心和力度。


新《土地管理法》實施以後,實行了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那麼,在該制度下,是不是意味著徵收基本農田就違法呢?下面通過一個案例來給大家解釋。


王先生家住在河南鄭州郊區的一個村裡,在村裡有8畝基本農田,農忙時王先生就會在家幫忙幹農活,忙完再跟著村裡的工頭外出務工貼補家用。


這天,王先生正在工地上幹活,突然接到老婆的電話,老婆說村裡貼了張公告,計劃建工業園區要徵收村民土地。王先生心生疑問,國道兩邊園區閒置的空地還有很多,怎麼工業園突然要建到村裡的耕地上呢,感到事情很蹊蹺。


徵收永久基本農田,違法嗎


王先生工地活不多,就請了幾天假回家看看什麼情況。回到村裡,王先生看到了公告欄裡貼的徵收公告,果真是要徵收土地,按照公告上面的徵收範圍,王先生有四畝承包田恰在其中。補償標準一畝地3.8萬,村民讓工作人員出示徵地批覆也被百般推脫。


一氣之下,村民找到上級政府反映情況,申請土地信息公開,發現此次土地徵收是一場沒有政府批文的鬧劇,只是鄉鎮政府想利用土地招商引資的幌子。


徵收永久基本農田,違法嗎


那麼,如果土地徵收是真的,可以徵收永久基本農田嗎?

法律要點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或者改變其用途。


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涉及農用地轉用或者土地徵收的,必須經國務院批准。


禁止通過擅自調整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方式規避永久基本農田農用地轉用或者土地徵收的審批。


由此可見,永久基本農田可以被徵收,但是具有嚴格的前提條件:



第一是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排除了以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為由徵收基本農田的可能性;


第二是必須經國務院批准,提高了審批機關的級別,避免了地方政府為了招商引資隨意徵收永久基本農田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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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詢承包地是不是基本農田?


法律要點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下列耕地應當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

(一)經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確定的糧、棉、油、糖等重要農產品生產基地內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正在實施改造計劃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產田和已建成的高標準農田;

(三)蔬菜生產基地;

四)農業科研、教學試驗田;

(五)國務院規定應當劃為永久基本農田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一般應當佔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體比例由國務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耕地實際情況規定。


如果還不清楚你的土地是不是永久基本農田,可以去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去查詢。根據《土地管理法》34條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將永久基本農田的位置、範圍向社會公告,並設立保護標誌。


編輯:馮昱

運營:經瑞

審核:段主編 楊玲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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