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49名特大團夥型詐騙案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49名特大團夥型詐騙案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依法對一詐騙團伙49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經查,2017年7月,犯罪嫌疑人曾某某、黃某某共同出資設立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分別擔任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職務,曾某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公司設立後,由專門人員虛構事實編寫話術,並培訓員工向客戶謊稱該公司為國家扶持的信息公司,可以為客戶搭建全網覆蓋的網站,且與多家商戶有長期合作協議,承諾只要向公司繳納相關費用,就能實現商戶入駐從而盈利。自2017年7月至2019年5月,該團伙對數百名被害人實施詐騙,涉案金額累計人民幣數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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