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戰爭後,日本《馬關條約》獲2.3億白銀,這筆錢幹了什麼?

1895年4月17日,晚清名臣李鴻章作為清朝政府的全權代表,與當時日本方面的全權代表伊藤博文、陸奧宗光,在日本簽訂了近代中國的不平等條約——《馬關條約》。

在雙方進行談判的初期,日本政府曾獅子大開口,向清朝索要高達3億兩白銀的戰爭賠償。這個數字並不是隨便提出的,這說明日本對當時的清朝的整體經濟情況是相當瞭解。日本方面經過一系列的研究得出的這個數字,3億兩白銀的戰爭賠償是當時清朝政府所能承擔的極限。既能夠從清朝政府身上狠狠的撈上一筆,但又不至於一下把清廷搞垮,從而危害其長遠的“利益”。

甲午戰爭後,日本《馬關條約》獲2.3億白銀,這筆錢幹了什麼?

經過李鴻章遇刺事件之後,再加上代表團的苦苦爭取,日本最終才同意將戰爭賠償從最初的3億兩白銀減少到了2億兩白銀。後來,清廷又向日本方面支付了一筆總價3000萬兩白銀的“贖遼費”,來對日本放棄遼東半島的損失進行補償。此外,還支付了一筆150萬兩白銀的威海衛守備費。這三者相加,也就是共計2.315億兩白銀分4次付清。

2.315億兩白銀絕對是一筆鉅款,按當時的匯率,這筆賠款約合3.6億日元,據《甲午戰爭與東亞格局的變動》中的記載,日本1893年國內生產總值僅為8400多萬日元。這也就是說,日本僅通過《馬關條約》所獲得的直接賠款,就相當於日本大約4年的國內生產總值。以至於在《馬關條約》簽訂後,當時的日本前外務大臣毫不掩飾的說:“一想到馬上就有3億6千萬日元滾滾而來,無論政府或私人都會頓覺無比地富裕。”

甲午戰爭後,日本《馬關條約》獲2.3億白銀,這筆錢幹了什麼?

其實發動這一場甲午戰爭,已經把當時的日本這個國家拖到破產的邊緣。正所謂“大炮一響,黃金萬兩。”這句話形象地描繪了戰爭的“燒錢”程度。據統計,日本在甲午戰爭中耗資多達2億3340萬日元。為此,日本政府不得已還專門增發了1億日元的公債,用來充作發動戰爭的經費,說是砸鍋賣鐵也不為過。

那麼,日本將這筆鉅款拿來幹了些什麼?

首先,便是用來擴充日本的海軍軍備,購買新式艦船再加上軍艦水雷的補充基金,約合17000萬日元,這就幾乎佔據了3.6億日元賠款的一半;其次是對於日本陸軍的軍備擴充,有大約5680萬日元;最後還有一筆近8000萬日元作為臨時軍費以作備用。

甲午戰爭後,日本《馬關條約》獲2.3億白銀,這筆錢幹了什麼?

這三項相加,就用這去了3.6億日元賠款的絕大部分。不難看出,日本在甲午之戰中,到了甜頭,意識到海軍在戰爭中可以發揮的巨大作用,決心要重點發展海軍力量。以至於後來日本的海軍在日俄戰爭、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能夠有一系列出色的表現,這都得益於《馬關條約》的賠款。

此外,日本政府把剩餘的錢用作皇室基金、臺灣殖民經費、教育基金、災害準備金、運輸交通費等,當時日本政府的野心也就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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