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后一场发布会,聚焦这件事...

12月30日上午,山西高院举行“依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宏向社会公开发布全省法院依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成果,省高院刑一庭庭长李智回答记者提问。人民日报山西分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山西记者站、中新社山西分社、人民网、新华网、《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视台、山西新闻网、黄河新闻网、山西云媒体、《中国经济时报》《香港商报》《山西法制报》《生活晨报》《市场导报》《山西工人报》《政府法制》《太原日报》《太原晚报》、太原新闻等30余家中央驻晋主要新闻单位和网站记者、省内主要新闻单位和网站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省高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处处长丁国华主持。

2020年最后一场发布会,聚焦这件事...

省高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处处长 丁国华: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高院“依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新闻发布会。

这是2020年山西高院组织的最后一场新闻发布会,继今年4月、6月、11月分别向社会发布知识产权审判、行政审判、毒品犯罪、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之后,今天将围绕“依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主题,介绍全省法院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发布9起典型案例,努力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山西转型发展蹚新路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首先,有请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宏作主旨发布。

2020年最后一场发布会,聚焦这件事...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宏: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山西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犯罪也呈上升态势,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社会问题。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全省法院依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成果,介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群分布特点和主要表现形式,向全社会传递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的坚强决心和有力行动,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山西转型发展蹚新路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全省法院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山西法院认真落实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山西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以及上下游关联犯罪,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山西法院切实增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省高院第一时间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协调专项工作,全省法院严格依法审结了一批重大电信网络犯罪案件,从严惩处了一批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犯罪多发、频发势头,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山西区块链建设和网络综合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法治山西、平安山西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是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严惩犯罪,努力提高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法治化水平。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省高院对在山西乃至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各级法院用足用好刑法及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从严、从快审理电信网络犯罪案件682件,其中网络诈骗类犯罪案件274件,涉被告人512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56人,占比10.93%;判处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85人,占比16.60%;判处3年以上、不满5年有期徒刑131人,占比25.58%;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刑罚234人,占比45.70%,有效惩治了网络诈骗犯罪,充分体现了山西法院对此类案件依法从严惩处的坚决态度。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省高院扎实做好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工作,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出台《关于疫情期间依法、规范、稳妥办理刑事案件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全省法院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妥善审理了一批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以及疫情防控秩序。在此基础上,省高院认真总结梳理我省近年来网络犯罪案例,形成了《关于我省2019年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审判情况的分析报告》《山西省近年跨境赌博案件情况分析》,为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撑和重要参考,有力促进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共识合力,共同推进网络违法犯罪源头治理。在办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过程中,全省法院积极主动加强与检察、公安等机关的协作配合,针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案件管辖、证据收集等问题,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做好沟通会商,实现侦查、起诉、审判有效衔接。省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建立了线索通报、案件会商、联合行动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的整体合力,巩固扩大了打击治理成果。同时,高度重视典型案件宣传工作,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宣传工作与专项行动整体部署、案件审判进度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建立了以“两微+两网+7个新媒体账号”为核心内容的晋法媒体矩阵,集中对重大典型网络犯罪案件进行多平台、集群化、矩阵式、立体式宣传,与新闻媒体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有效延伸工作触角,扩大宣传覆盖面,保持对电信网络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有效传播网络法治正能量。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群分布特点


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的682件网络犯罪案件中,网络诈骗类犯罪案件共274件,涉被告人512人,17.15%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为群体性犯罪。犯罪人群主要分布特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被告人年龄集中在18周岁至40周岁。与全国同类犯罪被告人年龄分布一致,其中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未满30周岁的被告人占比58.98%,30周岁以上(含30周岁)未满40周岁的被告人占比29.88%,18周岁以下未成年被告人占比为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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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被告人文化程度总体偏低。网络犯罪的技术门槛日益降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文化程度总体偏低,512名被告人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306人,占比59.77%;高中、中专文化程度138人,占比26.95%;大专以上(含大学)文化程度68人,占比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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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被告人籍贯多为外省、市、自治区。涉案512名被告人中,籍贯为本省的共163人,占比31.84%;其余349名被告人籍贯均为山西省外,分布在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被告人数居前十位的分别是:河南省58人、湖北省43人、河北省38人、广东省36人、福建省21人、四川省19人、广西壮族自治区18人、湖南省17人、陕西省15人、江苏省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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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要表现形式


通过对全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表现形式进行分析,突出表现在十个方面:一是通过与被害人网络聊天,谎称要买其游戏账号,并要求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交易,再以被害人账户需要激活、没有安全证书、缴纳保证金等方式,让被害人扫码转账实施诈骗;二是冒充网络购物平台客服人员,以被害人所购买商品质量有问题要退款为由骗取信任,通过向被害人发送“钓鱼网站”链接非法获取被害人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通过网上无卡取款业务直接提现或网络消费等方式骗取钱财;三是以办理信用卡、办理贷款等名义,大量向客户收购银行卡,并将收购的银行卡验证后提供给境外赌博网站实施诈骗;四是通过后台操纵赌博网站,骗取被害人钱财;

五是在互联网上发布办理信用卡虚假信息,获取他人身份信息,冒充代办公司或银行工作人员,谎称需要资料费、手续费等,诱骗被害人将资金汇入指定账户实施诈骗;六是冒充贷款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被害人,谎称办理小额贷款骗取信任,以需要缴纳保证金、验资流水等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七是冒充网红美女网络交友,以给亲属看病、帮朋友打官司、开店用钱等借口,骗取被害人钱财;八是在网络上散布色情服务信息,冒充“客服”“按摩小姐”等角色,以缴纳服务费、健康费、安全费等为由骗取被害人钱款;九是通过在网上宣传推广、发布虚假的期货经营许可信息,以及虚假手机APP期货交易软件,骗取被害人钱财;十是以被害人Q币充值未成功或订单交易未成功,需退款为由,向被害人提供付款二维码,诱骗被害人将钱款转入账户。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山西法院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群分布特点、犯罪表现形式,并书面公布9起典型案例,目的是促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辨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陷阱的意识和能力,统一全省法院裁判尺度,着力在全社会营造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浓厚氛围。希望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我省依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审判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治电信网络犯罪,坚决遏制犯罪高发势头,努力为我省转型发展蹚新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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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处处长 丁国华:


  谢谢杨宏副院长的发布。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刚才的发布内容充分展示了全省法院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坚决态度和优异战果,有力震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同时引导社会公众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增强防范意识,切实维护网上合法权益。


会议第二项是:书面发布全省法院涉电信网络诈骗的9个案例,案件的基本情况、裁判结果和裁判理由均已介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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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大家对相关工作有更加深入的了解,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各位记者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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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记者:


  李庭长,您好,请介绍一下当前我国信息网络犯罪的现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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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刑一庭庭长 李智: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互联网为主体,包括通信网、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在内的信息网络日益普及,呈现三网合一的趋势,不仅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平稳发展,也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据统计,截止2020年3月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9.0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64.5%;手机网民规模已达8.97亿,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高达99.3%;选择网上支付的网民规模达到7.65亿。现阶段,网上聊天、网上购物、网上支付、网络游戏收发电子邮件等互联网应用已成为人们的生活习惯和常规方式。


与此同时,一些不法人员将信息网络作为新的犯罪手段和平台,实施网络盗窃、诈骗、赌博、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由于网络信息具有扩散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等特点,与传统的犯罪方式相比,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比如有的不法分子捏造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恶意散布,在短时间内数以万计点击量,给被害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比如,我们今天发布的一个案例,被告人林某伙同他人成立诈骗团伙,郑某某、林某是组织者,负责购买诈骗所用电脑、手机、手机卡、淘宝商城等网购客户信息;郭某等人根据团伙成员提供的客户信息,冒充淘宝等商城客服人员,逐一给客户打电话,以其所购买商品质量有问题要退款为由骗取被害人信任,与被害人互加微信,通过向被害人发送“钓鱼网站”链接从而非法获取被害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卡号、银行卡密码、手机号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利用这些信息在后台预约网上无卡取款业务直接取现或通过网络消费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银行卡内钱财,共计涉案金额186872.18元。再比如近年破获的网络赌博案件,实际参与人数少则十余人,多的成千上百人,涉案金额甚至超过数亿元,跨境跨省份跨地区赌博时有发生,案件涉及面广。这些网络犯罪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社会公众反应特别强烈,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和人民群众网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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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李庭长,您好,请问当前网络犯罪案件主要包括哪些类型?


省高院刑一庭庭长 李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网络犯罪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特别规定,将所称网络犯罪案件限定为以下四种类型如下:

一是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涉及刑法第285条、第286条规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四个罪名。目前,此类案件我省比较少见。去年迎泽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付某某等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比较典型。主要犯罪事实是:2016年以来,被告人付某某在柬埔寨开办赌博网站 “新葡京”“太阳城” “威尼斯”“金沙会”“万豪娱乐”等,并雇佣周某、胡某某,刘某、王某等人租用服务器作为VPN,然后利用VPN非法侵入山西新闻网后上传其建立暗链的赌博网站链接页面,使得搜索引擎对这些赌博网站进行收录后提高赌博网站的百度搜索排名,以此吸引网民浏览其网站并进行赌博。

二是通过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实施的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件,从我省来看,这类犯罪比较典型的是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某犯职务侵占罪、盗窃罪一案。李某某利用负责北京某通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尼日利亚分公司组建和维护计算机系统的职务便利,掌握了公司操作管理系统的核心管理密码,后又自行设计了一款软件程序植入到分公司操作管理系统中。从公司辞职后,在大同市城区自已家中,利用已设置的系统密码和后门程序,为尼日利亚分公司操作管理系统上传了其自行设计的可以激活作废的充值卡的PHP程序,并登录系统中的数据库,筛查出已使用的作废充值卡序列号表,重新激活这些作废的充值卡,并将篡改激活后的充值卡卡号和密码发给代理商,下线代理商给李某某充值卡面额的30%-50%作为回报,下线代理商将卖得的赃款转入李某某在尼日利亚办理的银行账户。累计篡改不同面额充值卡共计715360次,造成公司的直接损失金额共计人民币是1500万余元。离职期间收入赃款人民币708万元。

三是涉众型网络犯罪,即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或者设立主要用于实施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针对或者组织、教唆、帮助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的犯罪案件,我们今天发布的案例就以这种类型为主。

四是主要犯罪行为在网络上实施的其他案件,已将一般涉网犯罪排除在外。比如小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蔡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被告人蔡某某通过他人利用网络技术进行手机定位,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公民个人手机号码轨迹定位的信息,待购买信息的人联系蔡某某并提供需定位的手机号码后,以每条信息1500元到25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其主要犯罪行为就是通过网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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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处处长 丁国华:


各位记者朋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刚才,杨宏副院长和李智庭长结合典型案例,介绍了全省法院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和人群的主要特点、主要犯罪表现形式,回应了媒体关注的问题,引导广大网民练就一双火眼金睛,识破网络诈骗的隐形外衣,切实维护网络合法权益。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统筹指导、突出打击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延伸审判职能,以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有效防范、精准打击、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推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向纵深开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希望媒体朋友们继续关心、关注我省法治建设,特别是法院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新型犯罪工作成果,在全社会着力营造反诈防骗的浓厚氛围,为深入推进“平安山西”“法治山西”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朋友们,“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后天就是2021年了,迎着即将敲响的钟声,让我们满怀信心和热切期待,一同迎接新年的第一缕阳光。祝各位媒体朋友幸福安康,万事如意!为了法治中国建设,让我们一起加油,努力奔跑,携手共进!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山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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