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爺:別想太美,按套內計價的後招叫“房產稅”

最近,關於住建部“商品房銷售計價改為套內”的信息喧囂塵上。自然,少不了鋪天蓋地的媒體解讀。也有不少購房者問到我這裡,計價改為套內對房價乃至市場有什麼影響。有毛線影響!北京買菜按斤,一斤羊肉30塊,新疆買菜按千克,一斤60塊,有半毛錢區別麼?銷售計價單位改變,土地成本沒變,建安沒變,營銷成本稅費沒變,最多是你買房時候單價高了些,但總價該是啥樣還是啥樣。

對於這個計量單位的改變,其實多數媒體解讀的並不專業。仔細想想,相關部門不可能幹沒有意義的事情。那建面改套內,最大的意義在於什麼?無疑,是為了未來房產稅徵收,打好計量基礎。看遍全國幾個房產稅試行城市,徵收房產稅的一個很大的爭議點就是“公攤”到底要不要交稅?畢竟,有些高層豪宅項目,動輒就是25-30以上的公攤,單單這一部分,就是很大的稅額了。而且,套內不超標,算上公攤就超標了咋辦?如果從政策層面,規定了房子的計量統一按照套內,自然未來房產稅推行全國,也就少了一個很關鍵的爭議。

再說回房產稅,目前國內已經有些省市試行了。推之全國,恐怕最需要解決的問題也就是類似“計量標準”,“計稅房產類型”這些基礎層面的問題。每年兩會都是社會關注要點,但一直還沒有全面推行,這有高層的考慮。但推之全國,恐怕豬都知道,這只是時間問題。

也就由此,建議廣大購房者也提前要做好應對房產稅的一些避稅思路。按照目前試行徵收標準裡,有幾條是需要注意的。第一,保障類回遷類住宅不需要繳納房產稅,也就是說,一些有望舊改的老舊二手房其實反倒成了好東西。第二,無論是按人頭還是按家庭計算,無疑房產集中度越高的,交稅越多,因此家庭房產的內部贈與或者分攤到人,也是規避高額稅費的前置準備。

有些東西,該來的總是要來,尤其在“房子只住不炒”這個大前提下。

懸爺:別想太美,按套內計價的後招叫“房產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