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闖紅燈 釀成事故擔全責

雲邵陽客戶端4月16日訊(通訊員 胡忠國)4月14日7時50分許,北塔區北塔大道與崀山路交叉口發生一起電動車與小車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接到報警後,迅速趕到現場勘查處理。經調查取證,民警依法判定電動駕駛人負事故全部責任。

民警在事故現場進行了取證,聽取了雙方當事人的陳述,還調取了事發現場的監控視頻。視頻顯示,事發時,在北塔大道與崀山路交匯口,自東往西行駛的小車依信號燈直行。這時,自南往北行駛電動車不顧紅燈,直衝而來,撞在小車上,引發了此次交通事故。綜合各項證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民警依法判定電動駕駛人負事故全部責任。

對此,電動駕駛人的家人十分不理解。民警解釋說:“作為交通參與者,都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要為自己的行為和過錯負責。交警部門依據事故當事人在事故中的過錯,依法作出事故責任認定。在此次事故中,作為電動駕駛人‘任性’闖紅燈,害人害己,事故責任應當由電動駕駛人承擔。”

電動車駕駛人聽了民警教育後,慚愧地說:“這次自己闖紅燈釀成事故,車撞壞了,人也受傷了,‘賠了夫人又折兵’,給自己長了個‘記心疤’,我會吃一塹,長一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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