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局最近更新了簽證審批信息。
2020年4月9日至4月29日期間,加拿大移民局將暫停及調整疫情期間審理臨時訪問簽證的流程,受旅行限制豁免、必要旅行者除外。
暫停審理的簽證包括:考察, 訪問, 探親,旅遊簽證, 過境籤,eTA。
調整的簽證類別包括:留學簽證許可,工作簽證許可。
已經或者計劃遞交臨時訪問簽證和eTA申請的人,需要在官網上告知移民局自己屬於豁免人員、且旅行是必要的,同時上傳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在未來登機時也需要出示這些材料,否則無法登機。
與移民難民公民部聯繫告知的電子郵件為:
IRCC.COVID-TravelExemptions-Exemptionsdevoyage-COVID.IRCC@cic.gc.ca
需要告知的內容包括:
▲ 本人屬於豁免人群;
▲ 來加拿大屬於必要行為;
▲ 目前有一個已經遞交在審理的申請;
▲ 申請方式是網申還是紙申。
發送要求時, 請提供以下信息:
▲ 申請號;
▲ 住址;
▲ 豁免類別及詳情;
▲ 豁免證明,如家庭支持信、出生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邀請函。
家庭成員請提供:
▲ 闡述到加拿大的必要性
▲ 如果已經訂好行程,請提供:航班號、出發日期和地點、到達日期和地點。
加拿大移民局會通過你的申請賬號通知你結果,或者補充文件。如果你目前不能及時提供生物信息採集,請注意目前生物信息採集的時間是90天,不是30天。
登機前,旅行人員需要準備好相關證明,不然不能上飛機。到達加拿大後,旅行人員需要經過14天的隔離,即使無症狀人員也需要隔離。
還沒有遞交申請的簽證申請人,加拿大移民局目前只審理屬於旅行禁令豁免人員以及必要旅行人員的申請,否則請不要遞交申請。
申請人同時需要滿足簽證審批的其他要求及可入境性的要求。
留學許可及工作許可在此期間僅可通過線上遞交。國際學生在入境時必須攜帶有效的學習許可,或者LOI獲籤信以證明自己的學籤是在2020年3月18日及之前獲批的。
臨時外籍工作者,必須攜帶有效的工作許可,或者LOI獲籤信證明工籤已經獲批。
截止目前為止,除非屬於豁免人群,境外持有有效簽證的人群依然禁止入境加拿大。
豁免人群包括:
▲ 加拿大公民;
▲ 加拿大永久居民;
▲ 加拿大原住民;
▲ 受保護人員;
▲ 美國公民及旅行通過美國,並在進入加拿大前經過在14天隔離期的旅行人員。
其他持有臨時訪問簽證的豁免人員,包括:
△ 海外勞工;
△ 部分國際留學生;
△ 部分已經獲批還未登錄的永久居民;
△ 加拿大公民及移民的直系親屬;
△ 加拿大政府特批的無加拿大身份人員的直系親屬;
△ 不出機場的過境旅客;
△ 加拿大武裝部隊,國防部對人員及他們的直系親屬;
△ 註冊過的外交人員及他們的直系親屬;
△ 航空工作人員及航海工作人員;
△ 居住在聖皮埃爾和米克隆的法國人,並且在入境前14天只在加拿大、美國、聖皮埃爾和米克隆停留過;
△ 經過加拿大衛生部官員特批的對加拿大公共衛生安全不會帶來損害並對加拿大有特殊貢獻的人員;
△ 加拿大國家利益,經移民部長,公共安全部長或外交部長特批文員;
△ 加拿大衛生部特邀來處理COVID-19協助的人員;
△ 醫療物資運送人員。
疫情期間,直屬家庭成員包括以下人員:
▲ 配偶或同居配偶;
▲ 未成年子女;
▲ 未成年子女的子女;
▲ 父母或繼父繼母;
▲ 監護人。
國際學生的簽證只有在3月18日之前審批的,才屬於豁免人群可入境加拿大。3月18日後取得的簽證仍然不可入境。
不過,加拿大移民局也出臺了政策,疫情期間50%的課程可以通過網絡遠程完成, 在境外遠程完成的課程也可計入有效學分,緩解目前不可入境學習的困難。
另外,加拿大境內人員,包括國際學生、海外勞工、旅遊、訪問、探親、陪讀等人員, 停留可以延續。
停留延續政策並非自動延續,需要經過申請,申請人同時需要滿足簽證審批的其他要求及可入境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