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條規程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 天津高院讓在線訴訟有“規”可循

本報訊 (記者 祖先海 通訊員 張 荷)為規範全市法院在線訴訟程序,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近日,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出臺《天津法院在線訴訟規程(試行)》(以下簡稱《規程》),加大對下指導力度,確保在線訴訟規範統一,合法有序。

該《規程》共三十九條,對在線立案、電子送達、庭前準備、在線庭審、檔案管理等訴訟活動的適用範圍、適用條件、具體流程作出詳細規定。

《規程》明確,當事人或訴訟代理人通過登錄天津法院訴訟服務網或天津移動微法院小程序即可在線提交申請。在線提交立案材料確有困難的,也可就近選擇中級、基層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由工作人員通過跨域立案端口為當事人在線提交。

為確保庭審順利進行,庭審前審判人員應熟悉互聯網系統,並指導當事人使用該系統,確保參與人“會登錄、會上傳、會切換、會質證、會簽名”。法官或法官助理徵得當事人同意可召集在線庭前會議,對當事人在線提交的證據材料進行交換和質證。對方當事人對證據真實性提出異議且能夠進行合理說明的,人民法院應及時核對原件或者要求證據提交方通過郵寄等方式線下提交原件。對於適宜調解的案件,應積極引導當事人進行在線調解。

在線庭審應當通過在線視頻方式進行,除入庭、退庭儀式外,應符合《天津法院庭審質量標準》。民商事、行政案件一般均可以採取在線方式開庭,但案件存在雙方當事人不同意在線庭審、不具備在線庭審技術條件、需現場查明身份、核對原件、查驗實物等情形的,不適用在線庭審。刑事案件可以採取遠程視頻方式訊問被告人、宣告判決、審理減刑假釋案件等。對適用簡易程序、速裁程序的簡單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案件以及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可以探索採取遠程視頻方式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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