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无法割舍的,终会将你围绕

你无法割舍的,终会将你围绕

当我发现可以轻松使用“二十年前”这个词的时候,我觉得应该写点什么了。

二十年前,马爸爸、小马哥等人开始折腾互联网,我在狂刷习题。作为一名文科生,那应该是我一生中的智力巅峰,除了平面解析几何不会,其他都有八九成的把握,而现在只能保证买东西不会算错钱。可惜当时没有远见,不然就投奔他们去了。

自诩文艺青年的我,阴差阳错去了哲学系,这并没有阻挡我到处蹭课的步伐。university来自拉丁文universitas,意思是“整体”、“世界”、“宇宙”,从词源上就已经蕴含了包罗万象的特性。要不是坐一趟315太费神,天体物理的课我都想去蹭。有一天去听《中国现代文学史》,迟到了一会儿,轻轻推门进去,轻轻掩上,转身刚要迈步,教授一把抓住我的肩膀,“怎么迟到了?”“我是哲学系的。”“哲学系的也不能迟到!”

教授最终还是把我放了,我不会说相声,留我在台上没什么用。老实说我很少迟到,特别是有学术报告的时候,因为去晚了你只能站在过道上或趴在窗户上,体验很不好。那年张五常过来开讲座,我提前一小时去报告厅,结果还是站过道。幸好张五常的演讲很精彩,配上那一头引领潮流的奶奶灰,不愧是站在学术前沿的人,发型也领先时代一个身位。

我自认为还算勤快,并有轻微强迫症,喜欢把东西摆得齐齐整整,横平竖直成九十度,有时候却也满足于让构思停留在构思阶段。譬如,有一次代表系里参加校园歌手比赛,唱的是《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止步二十强。然后信誓旦旦借来一把吉他,结果这把吉他成了装饰宿舍的摆件。

其实也不是没有写过东西。有天晚上临时起意,去门口的学人书店买下全套鲁迅杂文,一字一句地精读还做笔记,虽然有几本之前看过。赶上系刊约稿,一气呵成写了篇鲁迅杂文述评。但此后便归于沉寂,甘愿让自己的脑袋成为别人的跑马场。

东北的冬夜是温馨的。五点不到天就黑了,路灯虽昏黄,积雪却十分反光,恋人们的脚步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像一支欢快的奏鸣曲,凛冽甘醇的空气沁人心脾。下了自习,夜生活刚刚开始,因为第二天要七点才天亮。不去门口的烧烤摊、小酒馆的话,在宿舍也能架起电饭煲吃火锅。有了暖气的依偎,让人感觉这种生活似乎可以绵延不断,直到送别的哭声填满整个火车站,再也没有写下只字片语。

海子也是法律系毕业的,但不妨碍他成为著名诗人,可见,学什么不做什么很正常,我这样暗示自己。于是,从苏州河畔到杭州湾岸,再到黄浦江边,不同的单位,不同的工作内容,不同的生活节奏,简直在身体力行不知道哪位哲学家的预言:21世纪是体验的世纪。

但是,有些深藏于心的东西并没有消失,反而越发显现,并连带着让自己发现了另一种可能。前者是指表达的欲望,后者则是去律所的想法。

表达应该是人类的天性,这几年自媒体的蓬勃发展即为明证。我大概属于“沉默的大多数”,公共场合捐点儿话语税,私下里往往能脑洞大开。但我决定不再沉默,开始发声,以文字的形式做些输出,虽然不一定妙语连珠,也不一定激起涟漪。这都不重要,咱不求闻达,只要表达。

王小波说,他看到一个无智的世界,智慧在混沌中存在,还看到一个无趣的世界,有趣在混沌中存在,他要做的,就是把它说出来。在我看来,每个人都值得拥有智慧和有趣。何为智慧,何为有趣,这是一个仁者见仁的问题。所谓真理越辩越明,就是说通过观点争鸣可以无限接近具有自明性的公理。那么,是否存在智慧的最大公约数?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法律。而且有趣的是,以法律作为智慧的逻辑起点,将会发现生活当中很多观念经不起推敲。我要做的,就是把它说出来。

唯文字与法条不可辜负。

还有美食。

我是不卖小米做律师的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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