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失信要被亮红牌!大连对907家企业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即日起,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从即日起对907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此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参评范围为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2018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或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2018年受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的单位、2019年开展服务工作的自动监测(监控)设施运维及环境监测等社会环境服务机构、2019年在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未落实减排措施的企业、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中涉及的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涉及的企业,共计907家。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采取环境行为年记分制,具体为10分记分制。环境信用分为四个等级,由优到劣依次以守信企业(绿标、环境信用分值10分及以上)、一般守信企业(蓝标、环境信用分值7-9分)、失信企业(黄标、环境信用分值1-6分)、严重失信企业(红标、环境信用分值0分及以下)。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归集、管理,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通过信用记分、确定信用等级、向社会公开等程序,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和履行其环保责任等方面表现以信用评价进行管理,针对失信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环境监管随机抽查频次,取消参加环保评先评优活动,针对严重失信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实行严格监管,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参评单位须于10月18日前,通过互联网登录“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地址:http://221.180.204.224:8080,登录名为企业的统一社会代码,密码:111,首次登录后请尽快修改密码,以确保信息安全),完善企业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环境信用承诺书(PDF版);参评单位须于11月1日以后,登录“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企业信用情况,如对信用信息产生异议,可于11月10日前,与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联系。

参评单位须自行登录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www.epb.dl.gov.cn)通知公告栏《关于开展2019年度大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具体内容。业务咨询电话:0411-82779913;系统平台技术电话:024-62788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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