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這四項工作,讓商會風生水起

近年來,各地商會發展得風生水起,但負面新聞似乎也層不不窮。如何避免商會成為“傷會”非常值得探討和研究。

01
提高自律性

雖說商會不具有政府的行政職能,也沒有從政議政要務,但辦商會首先要有大局意識。具體說來就是要講政治,心中有大局,要自覺服從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自覺接受有關職能部門監管,同時要站在經濟發展全局去思考問題,站在扶持當地經濟發展或行業發展的高度去更新商會發展理念,站在幫助會員用足用活政策的高度去探索為會員服務的新路子。而一旦離開這個大局,商會的引領和導向作用就會變成空中樓閣。

做好這四項工作,讓商會風生水起


商會,是一個非盈利性的民間組織,而不是某一家企業,某一個企業傢俬人辦公場所,更不是個人說了算的地方。因為在有的私營企業,老闆一人說了算,自覺不自覺養成了老大意識,而辦商會則有所不同,不能一人說了算,需要發揚民主、廣集會員智慧、科學慎重決策。因此,事關商會工作的大事、難事都需要經過商會決策機構討論決定。凡經過商會決策程序上所決定的事就一定要執行。

加強自律性可以通過商會的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特點,維護、增進會員企業、理事單位的共同利益。協商制定商會、協會、企業家協會的有關章程規則,建立行規行約,形成自律機制,規範企業行為,協調各方利益,維護平等競爭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02
加強監管力度

我國商會普遍缺乏完善的治理結構。針對這一問題,應可以借鑑發達國家的社會組織當中實行的理事會制度並完善內部的監督機制,將商會的發展納入科學理性高效的軌道中來。通過提升商會內部的管理水平,有效地提高商會的品牌價值和社會影響力。

商會有多層次的需求,包括專職人員和社會志願者在內。由於社會組織的有一定的公益性而專業性較弱,我國各級政府應該加大對商會員工的培訓力度,提高商會員工的綜合素質,培養出適合現階段商會需求的人才。需要建立起類似於其他行業的商會員工的職業水平認證標準,對商會員工的職業素養進行合理的評估和分級。社會志願者也可以起到重要作用,社會志願者在社會組織當中有著一定優勢。政府應該充分挖掘社會志願者資源,不斷為商會的發展提供新鮮血液。

各級政府還應該出臺社會管理目標評價體系,實現對商會在幫助實現社會管理創新目標的有效評估,形成商會對社會管理創新的良性促進。商會領域法律體系的缺失也影響了商會對自身行為的規範,導致了目前部分商會和地方政府相互勾結導致的腐敗現象。商會的發展也將可以因此而進入法治化的道路。

政府應轉變商會管理的方式和手段。商會是我國非公經濟發展的代表,促進商會的發展,除了加速我國社會管理的創新之外,將可以進一步地活躍我國的市場經濟尤其是非公經濟的中小企業。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進一步深化政府職能改革,發揮商會在社會管理當中的作用是必然的趨勢。政府應該從主要依靠行政手段進行社會管理,轉移到主要依靠法律和道德手段進行社會管理的道路上來。商會等社會組織可以作為市場經濟背景下,良好的社會管理主體存在,從政府手中得到更多的社會管理權限和職能。我國各級政府應該綜合運用各種手段,促進鼓勵商會的發展,進而實現政府職能轉變和社會管理創新的目標。

發揮商會獨特作用,強化社會管理,提供社會服務,構建和諧的勞動關係,以及利用商會自律功能,創造性做好維權工作,不僅要做到創新社會管理理念,還要制定鼓勵政策,多種手段進行管理並且加強立法和制度建設。

做好這四項工作,讓商會風生水起


03
樹立權威

新時期商會工作所發揮的作用愈來愈重要,商會工作涵蓋面廣,事情繁雜,有的還很特殊,處理起來涉及到許多方面。這就要求商會秘書處要按商會章程操作。會長、秘書長必須對商會章程熟悉,且在章程框架下行動。如商會選舉、經營範圍、會費的收繳等,必須遵循章程。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尤其是人事、財務管理制度,達到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的目的,同時要本著節儉辦商會的原則,管好賬理好財,讓有限的會費維持好商會的正常運轉。

隨著政府管理職能不斷轉換,小政府大社會格局日趨顯現,商會不僅要承擔越來越多的社會管理職能,而且商會要擔負起社會責任這個擔子。大家知道,商會老闆,是先富起來的改革者,也是時代受益者,他們隨著自身企業不斷髮展壯大,強烈意識到要感恩時代,回報社會。商會組織要順應他們的意願和要求,引導他們積極投身社會公益事業,如在搶險救災、捐資修橋鋪路、扶困助學方面,讓他們當好突擊隊,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做到上為政府解憂,下為百姓造福,從而不斷提升商會社會形象以及知名度和美譽度。

做好這四項工作,讓商會風生水起


04
進一步完善服務

利用商會這一集合平臺為會員企業、理事單位提供經濟社會宏觀政策和市場微觀信息,通過諮詢服務、項目投資、開拓市場、專業培訓,利用商會的刊物、網絡、講座、論壇等形式對會員企業進行思想教育。


為會員單位服好務是商會最基本的職能。商會為會員服務要與時俱進,不斷創新服務理念,拓寬服務範圍,抓實服務內容,讓全體會員感受到商會在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充分發揮了橋樑和紐帶的作用,達到了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大家抱團取暖,共同發展,真正有“孃家”的溫暖,與此同時,商會對會員的合理訴求要積極向政府機關及職能部門及時反映,尋求解決辦法,必要時要藉助法律顧問團隊力量,切實維護好會員合法權益。這樣的商會才能有吸引力、凝聚力、向心力。

商會的成立,是由企業為維護共同利益自願組建和參加,是互益性的自律組織,具有自律、服務、維權等中介職能和溝通、協調、團結、合作的管理作用。十六屆三中全會上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也明確指出了:"積極發展獨立公正,規範運作的專業化市場中介服務機構,按市場化原則規範和發展各類行業協會、商會等自律性組織"。把發展行業協會、商會、企業家協會等各類形態的商會組織作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體系,規範市場秩序的重要舉措。

總而言之,商會作為一個民間性、非盈利性的社團組織,它的意義絕不僅僅是鄉親之間的聚會場所,更不是一個簡單的論資排輩的組合。


來源:大國商幫

編輯:商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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