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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遇到一個老同志跟我抱怨:
自己明明到了退休年齡了,身份證上的年齡也對了。
可是去辦退休,愣是說檔案年齡不到,不給辦理!
真是太氣人了!
我就問他了:“那你的檔案年齡為啥不對啊?當年因為什麼改的年齡啊?”
老同志沉默了。
那麼,為什麼有些人當年會改年齡呢?國家為什麼規定“退休以檔案年齡而不是身份證年齡為準”呢?
下面為您深度解析:
001 特定歷史條件下出現的“改年齡”現象
大概在七八十年代,有一段時間是這樣的:
一種情況:
機關或者企業老幹部或者老職工退休的時候,允許一個孩子“接班兒”,但是有年齡限制。
很多農村孩子,就是靠著這樣的方式,接了爺爺或者父親的班,成了吃“皇糧兒”的人,無關學歷,無關能力。
另一種情況:
還有一段時間,一些單位的臨時工、亦工亦農人員等可以轉成所在單位的合同制工人,但是也有一定的年齡限制。
第三種情況:
有一些單位招工的時候也是有年齡限制,比如只招收18-23歲之間的。
因為以上幾種原因,為了應對招工,於是不同歲數的人就開始找關係改年齡。
有的是改大,也有的是改小。
因為那個時候無論是招工登記表還是戶口本,全都是手寫的紙質文本,是不存在現在的“聯網”一說的。
可以說,在那個年代,你寫成幾歲就是幾歲,幾乎難以佐證。
由此造成了大量的人員,檔案年齡與實際身份證年齡不一致。
002 國家出臺政策
隨著時間的推移,檔案年齡跟身份證年齡不一致的現象暴露的越來越多。
國家於1999年正式出臺政策,即原勞社部發(1999)8號:《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其第三條第二款是這樣規定的:
“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
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
要加強對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的管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
這個規定實際上是說,如果身份證記載的出生日期和檔案記載不一致,以本人填寫的最早的記載為準。
003 為什麼會規定以檔案年齡為準呢?
主要原因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因為檔案材料是由組織部門專門管理的,屬於保密管理的。
被個人塗改的可能性比較小,哪怕是被塗改,也會留下痕跡。
二、檔案誕生時間要早於身份證。
身份證誕生的時間比較晚,1984年才開始試點實行。
由於身份證的出現時間比較靠後,且實行之初又是集中辦理,手寫錄入,出現錯誤較多。
反而在沒有身份證之前已經工作的人員檔案記載比較真實。
三、前有因後有果,一切都是公平的
當時把年齡改大了的,提前參加了工作,現在依照檔案年齡,提前退休,理所應當。
心理不平衡的主要是把年齡改小了的人。
比如當年為了招工就業,把年齡改小了三歲。
現在辦退休時,依照身份證,已經到了退休年齡,但是檔案年齡還差三歲,就不能辦理退休。
當時改了年齡,享受到了就業的好處,現在要退休了,自然就要為當時的弄虛作假付出代價,按照當時改小的年齡來辦理退休。
其實也是公平的。
重點總結:
當年因為歷史原因,檔案中出現了改年齡的現象。
年齡改大了的,提前參加了工作,現在依照檔案年齡提前退休,理所應當。
年齡改小了的,也不必抱怨,既然當年改了年齡,享受了當時的招工就業優勢,現在承擔晚退休的結果,也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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