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陸、芮城兩地法院聯合簽訂《關於開展案件質量交叉評查的工作辦法》

4月15日,芮城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楊國棟帶領審委會委員、審管辦主任張雅紅、立案庭負責人謝國良等一行四人來到平陸法院,就開展案件質量交叉評查工作進行協商交流,平陸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娜、政治部主任員豐彬及立案庭負責人王治寬共同參與。

平陸、芮城兩地法院聯合簽訂《關於開展案件質量交叉評查的工作辦法》

兩地法院本著“查擺問題、相互提升”的原則,重點深入探討了案件質量交叉評查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與細節,共同協商了評查方案,統一了評查標準,聯合簽訂了《關於開展案件質量交叉評查的工作辦法》。最後,雙方還就訴前調解、電子卷宗生成、案件質量、案件評查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交流討論。

兩地法院組織開展的案件質量交叉評查工作,可以切實查找影響審判質量的突出問題,力求真正把案件評查過程轉化為促進審判質量提高的過程,堅持“創優勢、補短板”,不斷推進審判質量管理工作的常態化、規範化和科學化,樹立法院公正司法形象、維護司法權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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