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向溫州遇害女孩道歉:“平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針對20歲女孩坐滴滴順風車遇害一事,滴滴發聲明向遇害者道歉,稱“作為平臺,我們辜負了大家的信任,負有不可推卸責任。”

警方通報↓↓

@樂清公安8月25日通報,8月24日17時35分,樂清警方接群眾報警稱其女兒趙某(20歲、樂清人)於當日13時,在虹橋鎮乘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14時許,趙某向朋友發送“救命”訊息後失聯。

接報後,樂清警方高度重視,立即啟動重大案事件處置預案,全警種作戰,並在上級公安機關的全力支持下,於25日凌晨4時許,在柳市鎮抓獲犯罪嫌疑人鍾某(男、27歲、四川人)。

經初步偵查,該滴滴司機鍾某交代了對趙某實施強姦,並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目前,受害人屍體已找到,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樂清市公安局

2018年8月25日

1

事件經過

8月24日下午1時許,一名樂清姑娘從樂清飛虹南路上車,原本下午2時40左右可抵達目的地永嘉上塘。

姑娘的朋友介紹,她昨天和朋友約好了在永嘉見面,今天打算一同去溫州市區給朋友過生日,她本應該今天出現在朋友的生日聚會上。

滴滴向溫州遇害女孩道歉:“平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據姑娘的微信好友說,當天下午2點10分左右,她收到姑娘發來的微信:“車子開到山裡了,一輛車也沒有,有點害怕。”下午2點15分左右,姑娘的另一名好友收到其微信:“救命、搶救!”

之後不久,親友聯繫這名姑娘時,發現她的手機已經處於關機狀態。據樂清警方處介紹,滴滴司機已經落網,案件目前還在偵辦中。

2

嫌犯案發前一天

曾因圖謀不軌行為被女乘客投訴

樂清林女士案發23日下午曾坐過犯罪嫌疑人的車,從樂清虹橋到翁垟,司機將其帶至偏僻處圖謀不軌,林女士隨後將此事投訴至滴滴平臺,但截至女孩受害案發都沒有收到相關反饋和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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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林女士拍下了涉事車輛

“剛看到這新聞,全身雞皮疙瘩起來站都站不住。”市民林女士介紹,昨天早上醒來看到這條新聞,人都在發抖。

林女士稱,案發23日中午她在虹橋虹杏路叫了這輛川A的順風車,去翁垟。“當時司機藉故說要晚幾分鐘,讓我把單子取消了,錢用微信轉給他。”林女士稱,因為坐了幾年順風車也經常有這樣的司機,就沒有在意。

上車之後司機說還要接另外一個人,結果一路越開越偏僻,詢問了好幾次司機,他就說快到了、快到了。“我有點起了疑心,我讓他打給另外要坐車的人,他就支支吾吾說快到了不用打。”當車子拐彎到一條很偏僻的路上,林女士發現前面根本就沒建築物的時候,覺得有問題,讓司機馬上停車,否則就跳車。這時,司機才被迫停車,並停下來立馬熄火要鎖門。

林女士在他熄火同時,馬上打開車門跑了,結果司機馬上掉頭來追。“還好路上有幾輛車經過,司機跟了我幾百米讓我上車。”在林女士表示“再跟著我,我就報警了”,司機才開走了。林女士當時留了個心眼,把他車牌拍了下來。目前,林女士正在配合樂清警方調查。

林女士表示,案發前一天發生這個事情後,自己就立馬投訴至滴滴平臺。“深深自責中,當時如果不畏縮去報警,這姑娘會不會就沒有事了。”

滴滴向溫州遇害女孩道歉:“平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林女士稱,自己剛剛接到杭州滴滴平臺給她的電話,說已派人到樂清想見她。據林女士介紹,她把自己的遭遇跟滴滴平臺投訴後,平臺只說要調查,但截至女孩受害案發都沒有收到相關反饋和處理結果。

3

家屬質疑

舉報後沒有及時處理才釀成悲劇

家屬質疑滴滴在空姐遇害事件之後沒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市民林女士乘坐嫌疑人車輛遭遇不軌舉報後也沒有及時處理,才釀成悲劇。滴滴工作人員表示25日當天來樂清主要是祭奠死者,看望死者家屬,目前正在積極配合警方調查。滴滴平臺高管目前也在來溫的路上,將和家屬對接善後事宜。

4

滴滴發佈“自查進展”

全國範圍內下線順風車業務

昨天中午11:03分,滴滴公司發佈了關於樂清順風車事件的自查進展。

滴滴向溫州遇害女孩道歉:“平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對於樂清順風車乘客遇害一事,我們謹向公眾公佈以下內部自查進展。

公司經討論做出如下決定:

1、自8月27日零時起,在全國範圍內下線順風車業務,內部重新評估業務模式及產品邏輯;

2、客服體系繼續整改升級,加大客服團隊的人力和資源投入,加速梳理優化投訴分級、工單流轉等機制;

3、免去黃潔莉的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職務,免去黃金紅的客服副總裁職務。

順風車上線的3年多時間裡,有幸服務了十多億次出行。很抱歉順風車不得不暫時下線,因為我們的問題,讓大家失望了。

隨著服務體量的增大,我們的安全管理和處置能力也面對巨大的挑戰,特別在潛在風險識別、流程制度設計、快速響應等方面有許多亟待改善的地方,我們誠懇接受公眾和監管部門的批評。

在此次案件中,涉案車主提供註冊的證件信息齊全,且經過審查無犯罪記錄並在當天接單前進行了人臉識別,但我們的客服處置流程仍存在很多問題,特別是沒有及時處理之前的用戶投訴,在安全事件上調取信息流程繁瑣僵化。就這次沉痛教訓,我們懇請與警方以及社會各界探討更高效可行的合作方案,共同打擊犯罪,更好地保護用戶的人身財產安全。我們也希望能聽到社會各界的建議和經驗,如何在保護用戶隱私的同時,避免延誤破案的時機。

我們計劃邀請公眾及相關專家參與到平臺監督中來,並在接下來的時間裡持續公佈內部自查、整改及社會共建的進展。感謝警方快速偵破案件,使兇手得以伏法。再次向受害者表達最沉痛的悼念,並向受害者家屬表示最沉痛的歉意。

來源:@滴滴出行

此案發生後引發輿論高度關注。部分網民質疑警方在偵破此案過程中接處警工作存在問題。

5

警方3次

向滴滴索要嫌犯信息耗時92分鐘拿到

對此,昨日凌晨,溫州公安在官方微博及官方微信上分別發佈了關於樂清“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警方接處警工作核查通報。

滴滴向溫州遇害女孩道歉:“平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內容如下:

樂清“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發生後,社會各界高度關注。針對部分網民對警方在偵破此案過程中接處警工作存在問題的質疑,溫州市公安局非常重視,立即組織人員開展調查。經詢問報案人朱某某和受害人家屬、調閱接警大廳視頻和報案記錄、相關通訊記錄等,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8月24日16時22分,被害人的永嘉朋友朱某某到永嘉縣上塘派出所報案,稱其朋友趙某某13時許從樂清乘坐一輛順風車出發來永嘉上塘,但是期間趙某某電話關機失聯且未到永嘉;同時朱某某稱此前已與滴滴平臺客服聯繫,客服稱1小時內回覆。民警隨即通過公安信息平臺查詢趙某某軌跡,並通過自己手機撥打趙某某手機號碼但顯示已關機。16時41分許,該所民警利用朱某某手機與滴滴客服溝通,在表明警察身份後希望向滴滴客服了解更多關於趙某某所乘坐的順風車車主及車輛的相關信息,滴滴客服回覆稱安全專家會介入,要求繼續等回覆。17時13分許,滴滴客服向該所民警反饋稱趙某某在13時許預約了順風車後已於14時10分許將訂單取消,並未上車。民警質疑上車後還可以在中途取消訂單,再次提出要求瞭解該順風車司機聯繫號碼或車牌號碼以便於聯繫,未果。

17時32分,報案人朱某某向民警反映情況稱,其另一個朋友在微信上有收到趙某某發出的求救信息,該所民警即通過朱某某手機與趙某某家人取得聯繫,得知其家屬已在樂清當地派出所報案後,及時聯繫樂清當地接待民警,並表示將積極配合工作。17時44分許,在確定樂清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後,朱某某離開上塘派出所。經查,在當日16時22分之前,永嘉、樂清警方未收到針對此案的電話或來人報警,對於網傳“親友接到女生求救後馬上報警,警方說沒有車牌號和司機電話不予立案”一事,經公安機關調查,不存在此情況。

當日下午17時30分許,受害人家屬向樂清虹橋派出所報警其女兒失聯,經初步瞭解後,民警於17時36分用接警電話與滴滴平臺進行聯繫,平臺客服稱需3至4小時提供查詢結果,民警表示情況緊急後,滴滴公司同意加急處理。17時49分,滴滴公司回電稱需要提供介紹信以及兩名民警的警官證等手續,後民警於18時04分通過郵件發送至滴滴公司。18時13分,樂清警方收到滴滴公司發來的車牌(車牌號為川A31J0Z)及駕駛員信息。

樂清市局立即啟動重大案事件處置機制,抽調刑偵、刑事技術、相關派出所等警力成立專案組開展全方位尋找調查,並向溫州市局提請支持。鑑於該滴滴司機鍾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市縣兩級公安機關立即對犯罪嫌疑人開展布控,經合成作戰,於25日凌晨4時許在柳市鎮抓獲犯罪嫌疑人鍾某,並於25日上午9時在永嘉縣峙口村查獲車牌號為川A31J0Z的作案車輛。

據犯罪嫌疑人交代,8月24日14時50分許,犯罪嫌疑人鍾某將受害人帶至淡溪鎮楊林線山路時,對受害人趙某某實施強姦,並用匕首刺其頸部,致大量出血,隨後將受害人拋在道路護欄外的懸崖下,駕車逃離現場。經法醫初步鑑定,其死亡原因為右頸部動脈斷裂急性大出血致死。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鑑於案情重大,檢察機關已提前介入偵查辦案中。警方對趙某某的不幸遇害深感惋惜,並藉此案提醒市民,乘坐“順風車”等類似交通工具時,可向熟悉親友發送乘坐車輛車牌、駕駛員姓名等信息。當事人親屬如遇到類似問題,應迅速到所在區域公安機關報警,以便公安機關第一時間採取行動。同時警方提醒廣大網民不傳謠不信謠,對惡意製造、傳播謠言者,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置。

溫州市公安局

2018年8月25日

6

此事報道以後

網友評論快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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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連出現的順風車遇害事件,引發了公眾高度關注,那麼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有哪些,誰該為逝去的生命負責呢?

滴滴平臺法律責任

首先,順風車模式是居間服務,滴滴打車平臺為出行路線相同的私家車主和搭車者提供信息匹配服務,即私家車車主在滴滴打車平臺發佈自己的行車路線或接受他人的合乘需求,並通過滴滴打車平臺與搭乘者達成搭乘合意,搭乘者向私家車主支付明顯低於車費的費用。目的在於分擔私家車主在油費、維修費等方面的開銷。

滴滴平臺的義務是為委託人雙方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作為居間人負有如下法律義務:

1、信息審核義務;

2、提供真實、準確、合格、合法車輛及駕駛服務,進行必要的安全管理和保障。

信息審核是基礎義務、首要義務,滴滴平臺應依法合規審查司機、車輛及乘客等信息,因信息審核不嚴而發生糾紛的,滴滴平臺按其過錯程度承擔責任。安全管理和保障是平臺的重要義務,審核完畢信息並不意味著滴滴平臺的義務終結,還應在出行過程中提供安全管理和保障義務,包括過程監督、事後協助等整個過程。

如果平臺沒有對接入的司機、車輛和乘客進行實名驗證,或者驗證的結果是錯誤的,那麼,一旦出現問題,平臺就應承擔補充責任。舉例來說,加入一個順風車司機用虛假信息矇混過關,造成乘客損害後逃逸,那麼,滴滴平臺就要為逃逸的司機承擔賠償責任,事後,等找到這個肇事司機後再向其追償。

在這起事件中,滴滴公司在案發前一天掌握涉案司機遭受投訴的事實,且該投訴內容既有可能體現該司機存在人身威脅性的情況下,沒有及時向乘客披露,違反了居間人的告知義務,因此滴滴公司亦應承擔居間人的損害賠償責任。

當然,除了民事法律責任,滴滴平臺還有行政法律責任,就其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問題,主管部門可對其進行約談、處罰,監督整改。

犯罪人法律責任

兇手要承擔最嚴厲的刑事責任。按照我國刑法相關規定,故意殺人罪是不可避免的,除非證據方面出現大反轉,死刑立即執行可能是其最終歸宿。兇手一旦伏法,不但要承擔刑事責任,而且也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的項目主要有:

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3、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4、精神損害撫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5、交通費、食宿費等。(以死者家屬實際合理支出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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