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國籍、簽證,在日本一律公費治療”?造謠

​這幾天,有關新型肺炎的疫情牽動著每個人的心。


“不分國籍、簽證,在日本一律公費治療”?造謠


到1月28日為止,日本已經發現了7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引起了日本社會的不安。但他們仍在為中國抗擊疫情做出自己的努力,感動了許多中國人。


“不分國籍、簽證,在日本一律公費治療”?造謠


1月28日,日本政府派送專機接回武漢在留日本人,在去武漢的飛機上,滿滿的裝載著日本政府支援的口罩和防護服。

日本的各大景區也沒有限制中國遊客的出入,而是盡力的提供幫助和服務。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在1月28日的內閣會議上,針對這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將它定為基於“感染症法”的“指定感染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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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來,日本政府就能夠依法強制患者住院和限制就業,防止疫情在日本國內擴散,造成嚴重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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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將於2月7日施行。


安倍晉三表示,將新型肺炎定為“指定感染症”,“是為了可以採取讓患者住院的措施,以及使用公費進行妥善醫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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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新型肺炎在日本將與結核、H5N1型禽流感等乙類傳染病同樣處理。而與此次相似的冠狀病毒造成的中東呼吸綜合徵(MERS)與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徵(SARS)也在日本一度成為指定感染症,之後被分類為乙類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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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採取的措施有:強制患者住進全國約達400家的、設備及接納態勢完善的感染症指定醫療機構,以及讓患者停工休息,對被汙染場所進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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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有醫生髮現此類患者,有義務向保健所報告。機場或港口發現疑似感染人群,相關機構將在法律基礎上,對其進行檢查和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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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報導一出,便在網絡上掀起軒然大波。許多網友們都很好奇,所謂的“不分國籍、簽證,一律公費治療”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對此,小編詢問了西村朝日律師事務所外國法合夥人張翠萍律師,她對適用人群和免醫療費問題做出了詳細的解說。

1、所謂“公費治療”以被勸告或強制入院為前提

2、所謂“公費治療”(“醫療費補助制度”)不是絕對100%免費,與家庭成員收入水平掛鉤


可參見日本《關於感染症預防及對感染症患者的醫療的法律》第三十七條之一第2款及各自治體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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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以加入國民健康保險為前提的流程圖,應該是:

所謂全部或部分免單,大原則是,對於除能用醫療保險等支付的金額(“保險承擔部分”)以外的金額,各地自治體根據勸告保健所對患者方申請審查後作出的公費承擔決定,基於保險機構的公費承擔部分請求書,將公費承擔部分支付給保險機構,個人承擔部分(各地有上限規定)則另行向個人請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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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沒有加入保險(尤其是日本的國民健康保險)的情況下的申請及支付流程則不明確,估計醫療機構也會因此而束手無策。

很可能就是隻能都由患者先行支付,後由地方自治體根據勸告保健所對患者方申請審查後作出的公費承擔決定,將理應公費承擔的部分退回給患者。


3、作為日本境內居民的外國人肯定可以適用(這是典型的“不問國籍”情形)。


作為非境內居民的外國人是否可以成為適用對象,日本《關於感染症預防及對感染症患者的醫療的法律》沒有將該等人員排除在外,理論上可適用(這就是“看上去很美”的理論上的“不問簽證”)。


但目前應該尚無明確的配套申請程序(比如,如何申請,如何提交家庭成員所得證明之類的證明等。目前已有明確規定的申請程序可以說基本上是以日本境內居民為前提而設定)。


另一方面,日本《關於感染症預防及對感染症患者的醫療的法律》第三十七條之一第2款同樣適用於非境內居民的外國人。換而言之,即使是非境內居民的外國人,一樣要根據所得來判定可免除的金額(或自費承擔限額),也即,“高收入者不宜免單”之原理。


張翠萍律師稱,不同國家的法律制度,存在語言、文化及法律制度設計上的差異,很容易斷章取義,以訛傳訛,製造一個個看上去很美的故事。因此,在此非常時期,她也騰出些時間為大家講一下她所知道的東西,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也就是說,“指定感染症”的醫療費公費負擔制度理論上,適用對象包括進入日本境內的外國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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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嚴重,白衣戰士和解放軍戰士們在一線奮鬥,我們這些普通市民們能提供的最大幫助,就是做好防範措施,防止病情蔓延。

大家出門在外,如果發現自身或身邊的朋友們出現不舒服的症狀,一定要及時就醫,這就是對自己和其他人的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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