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區為7名幹部澄清正名--輿情廣角--輿情頻道--人民網

“感謝鎮黨委、鎮紀委的澄清,我非常感動,心中的一塊石頭落了地。我不會因此而氣餒,我將繼續帶領一班人,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把村裡建設好,發展好。”4月17日,聽到組織為自己澄清正名,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區樂天溪鎮兆吉坪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黃廷海紅了眼眶。

當天,在村“兩委”班子會上,鎮紀委會同鎮黨政辦,宣佈舉報兆吉坪村委會強行徵收農民土地和房屋的問題不屬實,並出具了市區兩級法院的判決書。

時間回溯到2019年1月25日,樂天溪鎮紀委收到群眾舉報信,反映在南津關大峽谷旅遊區項目建設過程中,兆吉坪村委會存在強制徵收農民土地和房屋的問題。鎮紀委立即組織專班,進行詳細調查核實。經查,南津關大峽谷旅遊區建設項目由宜昌南津關旅遊開發有限公司開發,項目選址於黃花鎮牛坪村、樂天溪鎮兆吉坪村、小溪塔街辦姜家廟村。在項目立項、規劃及建設用地初審同意的前提下,2017年12月14日,南津關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和兆吉坪村委會簽訂開發用地委託徵收協議書,舉報人的土地和房屋即在徵收之列。

為了順利推進項目建設,黃廷海先後與舉報人溝通了7次。並遵照《夷陵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集體土地徵收補償標準及土地級別範圍的通知》精神,分別於2018年6月26日、6月28日、7月17日與舉報人及其子女簽訂了《徵地搬遷補償協議》《徵地搬遷補充協議》《徵地補償協議》,相關款項由南津關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及時支付。經核實,該過程中村委會沒有任何脅迫和強行徵收行為。

事後,舉報人向夷陵區人民法院起訴兆吉坪村委會強行徵收其土地和房屋,請求法院確認協議無效。2018年12月3日,區法院駁回其訴訟請求,認定協議真實有效。舉報人又向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並認定夷陵區人民法院的判決為終審判決。期間,舉報人又通過網站和信訪等途徑向紀檢監察機關進行舉報。

“辦件過程中,在依規依紀依法的前提下,我們嚴格按照年初中央發佈的《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和省紀委發佈的《湖北省紀檢監察機關為受到不實舉報幹部澄清正名工作辦法》等文件規定,進行盡職調查,及時澄清正名。”樂天溪鎮紀委書記李向軼說道。

“這個案件具有典型性,能幹、會幹的黨員幹部,特別是基層幹部難免會因堅持原則、敢闖敢管得罪人,從而受到非議甚至誣告錯告。”夷陵區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察委員會主任朱邦伍說,“作為紀檢監察機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淨化政治生態,為廣大黨員幹部創造幹事創業的良好環境是職責使命。我們要依規依紀依法、理直氣壯地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松精神之綁、減精神之負,保護好基層和一線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他同時強調,澄清正名不是關閉堵塞群眾舉報渠道,相反,紀檢監察機關歡迎和鼓勵廣大群眾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舉報。

據瞭解,2019年以來,夷陵區先後對7名黨員幹部進行了澄清正名。涉及區直單位一把手、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涵蓋紀律作風、“三資”管理、換屆選舉、收受賄賂、剋扣惠農物資、疫情防控等多個方面。

(注:此文屬於人民網登載的供稿信息,文章內容不代表本網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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