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公考丨只有在事業單位工作才算基層工作經歷?

麒麟公考丨只有在事業單位工作才算基層工作經歷?

在公務員考試中,每年都有不少職位是面向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從往年情況來看,有很多考生對省考基層工作經歷相關政策不清楚,存在很多誤區,導致在報考時錯失報考這些職位的機會。

今天小麒就盤點了一些常見誤區,供大家參考。

常見誤區

1.只有在事業單位或者國企工作才算是基層工作經歷?

這是很多考生都會陷入的誤區,並且因此斷定自己的工作經歷不屬於基層工作經歷,從而認為自己不能報考面向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職位。

提醒考生,在民營企業、社區組織等工作都屬於基層工作經歷,考生只要取得相關證明並且時長滿足職位的年限要求,即可報考。

2.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必須要連續從事一項基層工作兩年以上?

公務員考試政策規定,自基層工作起始月起算,截至基層工作結束月,每滿12個月累加為1年(起止月均可按一個整月計算)。多段基層工作經歷的時間可以累加計算。

3.誤認為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兼職或社會實踐屬於基層工作經歷。

提醒考生,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4.無法確定自己是否符合相關基層工作經歷要求,先報一下再說。

報考面向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職位在資格複審時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若不能提供合格證明材料或不符合相關年限要求,考生無法通過資格複審,自然也無法進入後續的面試。

因此考生一定要確保符合相關要求,且在資格複審時能夠取得相關證明。如果考生不能確定是否符合,可在報名期間諮詢相關公務員招考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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