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嶺中院發揮民事審判職能助力復工復產

近日,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妥善處理涉及數十位農民利益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系列案件。本案中,鐵嶺中院因案制宜,結合案件特點和當事人訴訟需求,充分利用線上線下的方式,靈活、高效辦理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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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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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嶺中院發揮民事審判職能助力復工復產


案情摘要

該系列案件各方當事人均為普通農民,一審訴訟過程中未委託訴訟代理人。接收案件後,鐵嶺中院民二庭庭長周貞莉與系列案件審判長田宇迅速組織庭內業務骨幹分析案情,發現案件具有法律關係相同、案情相近的特點。經電話調查,瞭解到部分當事人已遠赴外省復工,其餘當事人正準備春耕備產,參加訴訟將耽誤農活,影響經濟收入。按照省法院“因時因勢調整工作著力點和應對措施、全力服務保障經濟穩定增長和社會大局穩定”的要求,為有效避免人員聚集引發疫情防控風險,切實維護疫情期間當事人的合法權利,通過研究決定,因勢調整應對措施。

鐵嶺中院發揮民事審判職能助力復工復產


一方面,合議庭安排法官助理徐聰在與當事人溝通詢問後,將案件統一排期、合併審理,減少當事人重複參加訴訟活動的負擔;

另一方面,由法官助理王詩電話告知多名被上訴人,可以自行推選、授權兩名能力較強、威望較高的群眾,通過村民委員會推薦的形式代表大家參加訴訟。

鐵嶺中院發揮民事審判職能助力復工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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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二庭利用網絡,將專門製作的授權委託書等法律文書發送給各方當事人,耐心、細緻的指引他們製作相應文書和代理手續,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被授權、推薦的村民,帶著眾多當事人的信任與期望,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庭審順利結束。庭後,為了更快的定紛止爭、化解群體性矛盾,合議庭成員加班加點,在當天下午做出判決。代理人向法官轉達了當事人對鐵嶺中院“主動指引、服務前置”這種司法為民、便民措施的感激與敬意。

當前,保障全市經濟平穩發展是人民法院司法辦案的題中之義和應有擔當,鐵嶺中院將繼續貫徹落實《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若干意見》等相關文件和市委提出的“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振興發展保駕護航”要求,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助力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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