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魯迅筆下的阿Q,生活在現代社會,能否避免冤死悲劇?

最近幾天,看了一遍嚴順開主演的故事電影《阿Q正傳》後,緊接著又重溫了一遍魯迅先生的原著同名小說。在小說快要結束時,阿Q被知縣和把總投進了監獄,並押上刑場槍斃。那一刻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如果阿Q是生活在現代社會,能否避免冤死的悲劇?

如果魯迅筆下的阿Q,生活在現代社會,能否避免冤死悲劇?

在《阿Q正傳》裡,趙太爺家被搶劫後,趙太爺嫁禍於人,一口咬定是阿Q勾結劫匪。隨後,把總在半夜裡帶兵將阿Q從土穀祠抓走,關進縣裡的大牢。接下來,知縣對阿Q進行了審訊。

著名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說過一句很有名的話:“辦案要讓證據說話。”然而,在上面的過程裡,不管是知縣還是把總,都沒有對阿Q出示一絲一毫的證據,既沒有物證,也沒有人證,就將他抓捕進大牢裡。按照現代社會“疑罪從無”的原則,就算趙太爺有權利對阿Q進行合理懷疑,但控方(知縣和把總)必須在掌握一定證據的情況下,才能對阿Q進行抓捕和審訊。

如果魯迅筆下的阿Q,生活在現代社會,能否避免冤死悲劇?

因此,在現代社會,就憑有錢人一句話,就能將無辜公民抓進監獄的事情,絕無可能發生。

當然,如果萬一真的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這名無辜公民也有許多挽救的機會,不至於淪落到阿Q那樣的結局。

知縣在對阿Q進行審訊時,採取了威逼誘供的方式,說:“你從實招來罷,免得吃苦。我早都知道了。招了可以放你。”同時,知縣利用阿Q思維的混亂與語言能力的低下,玩弄語言雙關的遊戲,讓他在渾然不知的情況下,一步一步鑽進自己設置的圈套:承認是劫匪的同黨。

如果魯迅筆下的阿Q,生活在現代社會,能否避免冤死悲劇?

在整個審訊過程裡,阿Q都以為自己是因為“想造反”而受審,可事實上他被判處的是團伙搶劫罪。知縣為避免阿Q醒悟過來,故意不告知他所犯罪名。

在審訊結束時,知縣又利用阿Q不瞭解司法程序,玩了一個把戲,和氣的問道:“你還有什麼話說麼?”阿Q不知道在自己在最終判決前,是可以翻供要求再審的,所以只是懵懵懂懂地回答道:“沒有。”這樣一來,阿Q就表現得像是接受死刑判決,從而失去了為自己辯解的最後機會。

如果魯迅筆下的阿Q,生活在現代社會,能否避免冤死悲劇?

我們知道,阿Q是一個連自己名字都不會寫的農民,缺乏足夠的社會經驗,自然會輕易地被知縣和把總玩弄於股掌之中。而且,在知縣和把總的玩弄下,整個案件在表面程序上還沒有太大的破綻。

在現代社會,為了防範類似情況的發生,犯罪嫌疑人有權聘請律師,來幫助自己打官司。如果犯罪嫌疑人沒有錢,請不起律師,司法機關會為犯罪嫌疑人安排一名律師,對他進行司法援助。在這種司法制度安排下,犯罪嫌疑人能夠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像阿Q那種明顯冤案的發生。

如果魯迅筆下的阿Q,生活在現代社會,能否避免冤死悲劇?

而且,現代社會對死刑的判決是很慎重的。就算阿Q真的是團伙搶劫罪的成員,人證物證俱在,也僅僅是一名沒有犯罪前科的從犯。在其餘主犯都沒有逮捕歸案的情況下,一般不會對從犯判處死刑這種最嚴厲的刑種。

同時,包括中國在內、有死刑存在的世界各國,一般都有死刑複核制度。按照這一制度,哪怕已經通過終審的死刑案件,都必須經過死刑複核程序。只有經過複核並核准的死刑判決,才會發生法律效力。這是防止冤假錯案發生的最後一道程序。

如果魯迅筆下的阿Q,生活在現代社會,能否避免冤死悲劇?

結論:如果魯迅筆下的阿Q生活在現代社會,有很大的概率避免冤死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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