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監管信息系統違規涉企收費?退還已收取費用

為全面清理工程質量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和運營等違規涉企收費問題,省住建廳 15 日發佈《關於清理排查工程質量監管信息系統涉企收費的通知》,要求各市(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立本部門及所屬單位信息系統目錄,逐一摸底排查,做到不留死角。

此次清理排查範圍為各市(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所屬單位已運行或正在建設的工程質量監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包括電子政務系統、業務辦理系統、在線監測系統等。

清理排查內容如下:

1。 信息系統管理情況。信息系統數據採集、存儲、使用及安全管理等相關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系統間和運行各方特別是運行維護單位責任制是否落實;是否存在違規採集和使用數據、人為操縱或修改數據等問題。

2。 涉企收費情況。信息系統建設、運行維護費用保障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以強制或變相強制收費的方式,違規將政府應承擔的費用轉嫁被監管企業的問題;是否存在運行維護單位依託信息系統壟斷經營、捆綁服務,對被監管企業 “ 搭車 ” 收取經營服務性費用等行為。

《通知》要求各市(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建立本部門及所屬單位信息系統目錄,逐一摸底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對於發現的問題要立即組織整改,對管理不到位的要抓緊完善管理制度、修復管理漏洞,對違規涉企收費要堅決清理並退還已收取費用,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依法追究責任。對暫時無法整改的問題,要落實整改責任人,密切跟蹤督辦,限期整改到位。

各市(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全面分析總結清理排查情況,系統梳理工程質量監管信息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健全信息系統建設運行維護模式及費用保障長效機制,防止發生違規涉企收費等問題。

工程質量監管信息系統違規涉企收費?退還已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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