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有多可怕,明星、医生、老师无一幸免

1.

2019年10月14日,韩国媒体发布一条重磅新闻:艺人雪莉被人发现在家中死亡,初步判定,雪莉是因患抑郁症而自杀。

网络暴力有多可怕,明星、医生、老师无一幸免

雪莉年仅25岁,虽然许多中国观众并不了解她,但人类对生死的共通情感也让许多国人扼腕叹息。沉痛悼念的背后,有人开始追讨“杀死”雪莉的真凶。

表面来看,雪莉是因抑郁症而自杀,但雪莉生前的一些轨迹则让人怀疑,真凶是“网络暴力”。

早前,崔雪莉曾在节目《真理商店》中回应过关于自己引发的争议问题,当时雪莉有些哽咽地表示:“感觉很多人唯独对我戴着有色眼镜,所以还是很难过。我觉得人们已经改变了很多,相信以后也会有更多改变,也更了解我。”

最后,雪莉还对镜头前的记者和观众笑着喊话:“能看出来大家都很疼爱我。请多多写一些好的新闻,记者们,请疼爱我多一些吧。观众朋友们,也请疼爱我多一些吧。”

越来越多的争议让雪莉不堪其扰,在忍无可忍地情况下,她甚至还起诉过网络喷子。

但这些挣扎似乎毫无作用,她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

在韩国,雪莉的悲剧并不是孤例。

2005年2月25日,25岁的韩国女明星李恩珠在自己的公寓内自杀。李恩珠自杀的原因认为是由于拍摄大尺度裸戏而遭受网络暴力,导致其罹患抑郁症。

2018年10月3日,因变性手术被恶意中伤的韩国明星张彩苑,被发现在家中浴室上吊自杀,年仅26岁。

央视网曾报道,近10年间已有超过30位韩国演艺界相关人士以自杀的方式结束生命,这其中,网络暴力频繁作案。

2.

网络暴力并不是个新鲜名词,从互联网出现的那一天起,它就已经出现。网络上,你看不见我,我摸不着你,这种隐秘感助长了许多人心中的恶意:口诛笔伐、人身攻击、诅咒侮辱,网络喷子用最恶毒的文字在犄角旮旯里满足自己的变态的攻击欲。

许多人也遭受过网络暴力,轻则不开心,重则抑郁、甚至自杀。

就在2018年,中国就发生了两起典型的网络暴力事件。

第一起事件的受害者是一位老师。

这位老师对网络小说《魔道祖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表示自己不喜欢这本书,并说了一些中肯的看法。

恰好这位老师的一个学生是这本书的粉丝,他特别喜欢小说的作者“墨香铜臭”,在看到老师发表的负面看法后,他非常愤怒。为了“维护”自己的偶像,他开始疯狂跟踪老师,偷拍老师的照片,最后发展到通过电话和网络匿名威胁。

最后,老师不堪其扰,选择自杀。好在经抢救后脱离危险。

第二起事件造成的影响更为恶劣。

2019年8月20日,四川省德阳市某医院的安医生跟丈夫一起去游泳。在游泳池里,一个13岁的男孩子对安医生做出侮辱和冒犯的动作,安医生让他道歉,但男孩儿非但不认错,还朝她吐口水,做鬼脸,并且继续做侮辱性动作。

安医生的老公在一旁看不下去了,他冲过去将男孩按在水里,算是给男孩儿一点教训。

男孩儿的母亲知道这件事后,带着一帮家属和朋友,在游泳馆里打了安医生,最终双方报警处理警察让他们私下协调,出了警局安医生老公当场给孩子道歉了,但第二天他们就找到安医生和她老公的单位大吵大闹,并让安医生单位的领导把她开除。

不仅如此,孩子父母还将剪辑过的视频发在网上,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导致很多微博媒体转发。

安医生夫妻的详细姓名、电话、工作单位、照片等个人信息也在当地微信群中广泛流传,不明真相的网友开始抨击安医生夫妻,谩骂、威胁此起彼伏。

最终,安医生因不堪舆论压力,选择在自家车内服药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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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事件让人看到网络暴力的可怕,更可怕的地方在于,由于法律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目前法律还没有系统性应对网络暴力的条文。

但作恶者总有破绽,有些已经存在的法律仍然可以帮我们震慑这种不见面的暴力。

3.

毫无疑问,网络暴力的始作俑者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这责任怎么界定呢

首先,人肉搜索等行为可能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2017年5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人肉搜索”问题作出规定,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即将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细节等个人信息公之于众,影响其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人肉搜索”

一旦越界”,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次,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则有可能涉及侮辱、诽谤、损害他人名誉。根据刑法规定,如果网络“人肉”行为构成侮辱、诽谤罪,最多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广东省陆丰市人民法院就曾审理过这样一起网络暴力案件。

2013年12月2日,被告人蔡晓青因怀疑徐某在她的服装店试衣服时偷了一件衣服,便将徐某在店里的视频截图配上“穿花花衣服的是小偷”等字幕后,上传到其新浪微博上,并以求“人肉搜索”等方式对徐某进行侮辱。之后,徐某因不堪受辱而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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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蔡晓青的父母与徐某父母达成和解协议,蔡晓青父母一次性赔偿徐某父母12万元,徐某父母出具谅解书,请求对蔡晓青从轻处罚。

陆丰市人民法院一审以侮辱罪判处被告人蔡晓青有期徒刑一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向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一次,法律终于展示出了它因有的力量。

随着法制的不断完善,未来,网络暴力必将会受到更多的打击,我们也期待一个没有暴力的网络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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