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暴力有多可怕,明星、醫生、老師無一倖免

1.

2019年10月14日,韓國媒體發佈一條重磅新聞:藝人雪莉被人發現在家中死亡,初步判定,雪莉是因患抑鬱症而自殺。

網絡暴力有多可怕,明星、醫生、老師無一倖免

雪莉年僅25歲,雖然許多中國觀眾並不瞭解她,但人類對生死的共通情感也讓許多國人扼腕嘆息。沉痛悼念的背後,有人開始追討“殺死”雪莉的真兇。

表面來看,雪莉是因抑鬱症而自殺,但雪莉生前的一些軌跡則讓人懷疑,真兇是“網絡暴力”。

早前,崔雪莉曾在節目《真理商店》中回應過關於自己引發的爭議問題,當時雪莉有些哽咽地表示:“感覺很多人唯獨對我戴著有色眼鏡,所以還是很難過。我覺得人們已經改變了很多,相信以後也會有更多改變,也更瞭解我。”

最後,雪莉還對鏡頭前的記者和觀眾笑著喊話:“能看出來大家都很疼愛我。請多多寫一些好的新聞,記者們,請疼愛我多一些吧。觀眾朋友們,也請疼愛我多一些吧。”

越來越多的爭議讓雪莉不堪其擾,在忍無可忍地情況下,她甚至還起訴過網絡噴子。

但這些掙扎似乎毫無作用,她最終還是選擇了離開。

在韓國,雪莉的悲劇並不是孤例。

2005年2月25日,25歲的韓國女明星李恩珠在自己的公寓內自殺。李恩珠自殺的原因認為是由於拍攝大尺度裸戲而遭受網絡暴力,導致其罹患抑鬱症。

2018年10月3日,因變性手術被惡意中傷的韓國明星張彩苑,被發現在家中浴室上吊自殺,年僅26歲。

央視網曾報道,近10年間已有超過30位韓國演藝界相關人士以自殺的方式結束生命,這其中,網絡暴力頻繁作案。

2.

網絡暴力並不是個新鮮名詞,從互聯網出現的那一天起,它就已經出現。網絡上,你看不見我,我摸不著你,這種隱秘感助長了許多人心中的惡意:口誅筆伐、人身攻擊、詛咒侮辱,網絡噴子用最惡毒的文字在犄角旮旯裡滿足自己的變態的攻擊欲。

許多人也遭受過網絡暴力,輕則不開心,重則抑鬱、甚至自殺。

就在2018年,中國就發生了兩起典型的網絡暴力事件。

第一起事件的受害者是一位老師。

這位老師對網絡小說《魔道祖師》發表了自己的看法,表示自己不喜歡這本書,並說了一些中肯的看法。

恰好這位老師的一個學生是這本書的粉絲,他特別喜歡小說的作者“墨香銅臭”,在看到老師發表的負面看法後,他非常憤怒。為了“維護”自己的偶像,他開始瘋狂跟蹤老師,偷拍老師的照片,最後發展到通過電話和網絡匿名威脅。

最後,老師不堪其擾,選擇自殺。好在經搶救後脫離危險。

第二起事件造成的影響更為惡劣。

2019年8月20日,四川省德陽市某醫院的安醫生跟丈夫一起去游泳。在游泳池裡,一個13歲的男孩子對安醫生做出侮辱和冒犯的動作,安醫生讓他道歉,但男孩兒非但不認錯,還朝她吐口水,做鬼臉,並且繼續做侮辱性動作。

安醫生的老公在一旁看不下去了,他衝過去將男孩按在水裡,算是給男孩兒一點教訓。

男孩兒的母親知道這件事後,帶著一幫家屬和朋友,在游泳館裡打了安醫生,最終雙方報警處理警察讓他們私下協調,出了警局安醫生老公當場給孩子道歉了,但第二天他們就找到安醫生和她老公的單位大吵大鬧,並讓安醫生單位的領導把她開除。

不僅如此,孩子父母還將剪輯過的視頻發在網上,引發了網友的關注,導致很多微博媒體轉發。

安醫生夫妻的詳細姓名、電話、工作單位、照片等個人信息也在當地微信群中廣泛流傳,不明真相的網友開始抨擊安醫生夫妻,謾罵、威脅此起彼伏。

最終,安醫生因不堪輿論壓力,選擇在自家車內服藥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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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起事件讓人看到網絡暴力的可怕,更可怕的地方在於,由於法律存在一定的滯後性,目前法律還沒有系統性應對網絡暴力的條文。

但作惡者總有破綻,有些已經存在的法律仍然可以幫我們震懾這種不見面的暴力。

3.

毫無疑問,網絡暴力的始作俑者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這責任怎麼界定呢

首先,人肉搜索等行為可能涉嫌侵犯公民隱私權和個人信息。2017年5月發佈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人肉搜索”問題作出規定,行為人未經權利人同意即將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細節等個人信息公之於眾,影響其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將合法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向他人提供。“人肉搜索”

一旦越界”,則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行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其次,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則有可能涉及侮辱、誹謗、損害他人名譽。根據刑法規定,如果網絡“人肉”行為構成侮辱、誹謗罪,最多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廣東省陸豐市人民法院就曾審理過這樣一起網絡暴力案件。

2013年12月2日,被告人蔡曉青因懷疑徐某在她的服裝店試衣服時偷了一件衣服,便將徐某在店裡的視頻截圖配上“穿花花衣服的是小偷”等字幕後,上傳到其新浪微博上,並以求“人肉搜索”等方式對徐某進行侮辱。之後,徐某因不堪受辱而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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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後,蔡曉青的父母與徐某父母達成和解協議,蔡曉青父母一次性賠償徐某父母12萬元,徐某父母出具諒解書,請求對蔡曉青從輕處罰。

陸豐市人民法院一審以侮辱罪判處被告人蔡曉青有期徒刑一年。一審宣判後,被告人不服,向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一次,法律終於展示出了它因有的力量。

隨著法制的不斷完善,未來,網絡暴力必將會受到更多的打擊,我們也期待一個沒有暴力的網絡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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