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江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山東江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8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負值,預計公司2019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仍將為負值,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現就相關風險第三次提示如下:

一、根據公司財務部門的初步測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預計公司2019年度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將繼續虧損,具體詳見2020年1月22日、3月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泉實業2019年年度業績預虧公告》(公告編號:臨2020-001號)、《江泉實業關於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20-002號)及《江泉實業關於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臨2020-003號)。

二、若公司2019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負值,公司將出現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連續為負值的情況,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股票將在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後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三、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的預約披露日期已延期至2020年4月24日,具體準確的財務數據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經審計後的2019年年報為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有關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山東江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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