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300万的房子全给孝女。过世后,女儿做法却违背了老人心意


老人:300万的房子全给孝女。过世后,女儿做法却违背了老人心意

【1】“眼里有活”的女儿

张大爷和老伴儿有俩孩子,一儿一女,女儿是老大。虽说现在还有很多人有“重男轻女”的固执思想观念,但是从张大爷和老伴儿心眼里,对儿女一直都抱着“一碗水端平”的态度。俩孩子全是心头肉,对谁都要公平。

他们那个年代比较早。那个年代,多数家庭都有好几个孩子。生老二的时候正赶上计划生育刚开始。所以张大爷一直觉得比较幸运:卡在最后一刻,儿女双全。这也算是人生一件幸事,至少在当时,老张夫妻俩是这么认为的。

随着孩子慢慢长大,俩人的性格、处事方式的差别就体现的愈发明显:女儿虽然是个女孩,对于家庭事务反而更有担当,特别体谅父母的辛苦,照着老张的话说就是:

“女儿眼里有活。”

反观儿子,属于“啥事也不操心”的性格,反正家里有爸妈、有姐姐,大事小事都轮不到自己操心费力。所以,大多数的时候,儿子都是被“分配”活干,远远不如女儿“主动”。张大爷和老伴儿处事很公平:绝对不能可着能干的一个人“造”,家里的活,平均分。

就这样,俩孩子,一个在主动分担、一个在被动分配中,逐渐长大。

这个过程其实很重要。从小接受的教育方式,对于孩子未来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的形成,有着绝对的影响。儿子一直觉得在“压迫”中成长,甚至对于姐姐有些嫉妒。为什么总给我派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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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就是这样,很多时候不会考虑自己做了什么,总是盯着别人没做什么。

【2】对“公平”的理解

俩孩子长大成人,成了家,参加了工作。

工作之后,儿子的心情就像“放飞”了一样,终于不用再听从于父母的安排。表现出来的行为就是“逃避”,反正我也不在家住了,家里什么事儿终于不用派给我了。

女儿则正相反,时不时回去看看爸妈,一回到家就忙里忙外的帮着爸妈收拾、做家务。重活累活都不让爸妈干,一个女人家登高上低的,就是怕累着爸妈了。

看着两个孩子的差别,张大爷心里挺不是滋味。有时候发出无奈的感慨:

“这俩孩子,性格生反了。别人家都是儿子干重活,咱们家的孩子,都女儿抢着干,儿子倒啥也不管。”

久而久之,老人对待孩子的态度发生了变化。

女儿过来看望的时候,老人都是让女儿“歇歇吧,不用管,咱们聊聊天。”

儿子过来的次数少,有时候一过来,张大爷就给儿子“安排活”,儿子反而更觉得不公平:

“爸妈,我这过来看你们,咱们能清闲一点不?我一来就让我干活。我姐一来,总听你们说让她歇着。

我也累啊,天天上班的,好不容易过来看看你们,还不得安生。”

张大爷并不想因为这些事情跟儿子吵什么。从他心里,并不是护着女儿,而是觉得多少有点对待儿女不公的潜意识。

但是总的来说,张大爷和老伴儿还是挺欣慰的:家里有孩子照顾。对于他们这个岁数的人来讲,已经是很幸运的事儿了。不像有些家庭,老了都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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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张大爷两口子特别知道“公平”:不会因为儿、女而有差别。应该对谁好,从来不是看孩子是男是女,而是要真正的发自内心的对待,这才是公平。

【3】老人说好把房子全给女儿

张大爷老伴儿走的那年,72岁。

晚年失去老伴儿,张大爷特别难受。女儿非常懂得父母之间的感情,更理解父亲的情绪和心情。她明白:这时候,父亲更多需要的是陪伴。

有时候安抚对于人的情绪解脱作用不大。一起生活将近50年的身边人就这么离开了,对于心理的打击旁人无法体会。孩子能做到的,就是多陪陪老人,避免老人的孤单,分散一些老人的注意力。

失去母亲之后,女儿几乎天天回家,给张大爷做饭、收拾、洗衣服。起码要让父亲感觉到,家里还有个“家”的样子。

对于女儿这种行为,张大爷打心眼里非常清楚,也特别感动。有个这么懂事的好女儿,是多少家庭一辈子都求不到的事情。能有这样的女儿,作为父母,值了。

儿子的表现一如既往。过来看张大爷的时候,也没啥话说,也没什么活帮着干。有时候张大爷看不过、发脾气的时候,儿子总是说:

“爸,你别老想着你,我妈走了,我也难受。再说了,我不这也过来陪你了么。”

老伴儿走了两年多的时候,张大爷病倒了,住进了医院。女儿特意请了长假,白天黑夜的陪护着老父亲。父亲上了岁数,加上这些年情绪上的影响,女儿对父亲身体特别担心,生怕万一出大事儿。看着有姐姐在身边,老二就“放心”了——他知道姐姐干活仔细,再说了自己还得上班,把照顾父亲的活全交给姐姐,自己心里很“踏实”。

出院之后,张大爷需要长期陪护。女儿琢磨了一下,天天守着父亲确实也不现实,于是花钱给父亲雇了个护工,每天晚上再回去看看。这事情,女儿一直坚持了5、6年。

有一天晚上,儿子、女儿都在。老张把俩孩子叫到屋里去了:

“我就两句话,很短。

闺女,这话是跟你一个人说的,但是得让你弟弟知道。老二,你在边上听着。

这套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闺女,万一哪天我走了,房子全给你。我看现在的价,有个300来万左右。

这不是跟你们商量,是我的决定。房产证我先交给女儿保存着,我走了,你把房子过了户。

行了,我说完了,没事都出去吧。”

儿子一听不高兴了:

“爸,你怎么能这么处理?对我太不公平了吧?

从小到大你们都是在指唤我,从来没看你们指唤过我姐,现在可好,房子还全给她了。你让我怎么想?”

老人:300万的房子全给孝女。过世后,女儿做法却违背了老人心意

张大爷没多说什么,摆了摆手,让儿女们出去了。

这个意思,张大爷跟儿女们表示过不止一次。

【4】儿女分房,姐姐的“训诫”

老伴儿走了7年之后,张大爷过世了。

处理完后事之后,女儿问道弟弟关于父母房子过户的事儿。弟弟说道:

“姐,我觉得爸这么处理是不对的。

爸妈留下来的房子,现在都不在了,怎么说,也是咱们姐弟俩的。爸虽然说过,但是也就是说说,我觉得算不得数。

而且,我是家里的儿子,好多人家都是把财产传给儿子。我没说全要,但是也不能不要。

另外,姐,你为爸妈做的多,我做的也不算少。也不能说都让你一个人担着。”

女儿其实心中早已有了主意。

“那你对爸之前说的话,有什么想法不?”

弟弟听着姐的话,有些警惕:

“姐,你问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还真像爸说的意思?我觉得,姐,这事得咱们俩商量商量,别你一个人做主。”

姐姐从弟弟的话中听出三个意思来:一个是弟弟肯定是想着要,但是他的那种性格,又不敢太直接,从小不敢担事儿。另一个,一直以“我觉得、我觉得”的口吻,说白了,还是比较自私一点,凡事都先从自己的出发点考虑问题。还有一个意思让她很反感:否认父亲的话,传儿不传女。

姐姐沉默了一会儿,把“负面”的情绪压了下去才接着说道:

“弟,今天姐姐好好跟你交交心。

这么些年来,咱们先不论给爸妈做什么、做多少,这都是应该的,而不是咱俩要比什么。但是客观讲,你做的确实不多,这个你要认清楚。对待自己的父母,不能这么做。这是违背良心的。

你说的关于爸妈留下来的财产的事情,主要是这个房子,我同意你的意思。爸妈走了,就剩咱们姐弟俩了,咱们一人一半儿。我这么做,有三层意思,你也听听:

咱们俩是现在唯一的亲人了,我觉得,如果完全按照爸的意思来,咱们之间肯定有间隙。这个你不能怪爸,他有自己的想法,咱们要尊重想法。但是想法归想法。

你是男人。男人要学会担当,要学会责任。咱们不图事业上有多大本事,但是,学会为家尽心尽力做事情,就是最大的本事,咱们老百姓图什么?不就图个和气?。这个你今后要学会,咱们年岁都不小了,我希望你从这件事上,能学会这些东西。

还有最后一件事儿。这是姐跟你交个底,在爸走之后,我了解过房子过户的事儿。基本上也是要平分,所以你说的,合法。”

听完姐姐的话,弟弟什么话也没说,或许心里踏实了,或许心存惭愧。

老人:300万的房子全给孝女。过世后,女儿做法却违背了老人心意

不管怎样,姐姐对爸妈的行为,姐姐的话,都值得他去学习和反思。

【5】结语

姐姐这么处理对么?

正确与否不做评论,但是至少有一个结论是确定的:如果姐弟俩争房子,最终的结论就,姐姐拿不到全部,姐弟俩唯一的亲人关系也破裂了

这个事情,有三个知识点,与大家分享一下:

1.先说房子的事儿。

房子挺值钱,但是给不了女儿一个人。张大爷说的话,从法律意义上讲,根本算不得数。

张大爷的话,第一个“错误”是:

房子不能单独处理。张大爷老伴儿去世的时候,只有一半儿是张大爷个人的。没有办理继承手续,老伴儿的那一部分份额谁的都不是。如果按照法定继承的话,母亲部分,张大爷、女儿、儿子三个人都有继承权。

所以,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一方去世之后,不办理继承手续的话,另一方、包括子女,都没有权利处置。上面这个事情中,即便只登记了张大爷一个人的名字,也一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再说说张大爷留下来的“话”。

张大爷多次表达过要把房子给女儿的意思。

这确实是老人的真实意思。但是,法律不支持。这是张大爷的第二个“错误”。

为什么?

如果从法律角度来讲,可以把张大爷的意思理解为“遗嘱”。但是,这种“订立遗嘱”的做法是错误的——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

“口头表达”的遗嘱形式,在现行《继承法》的规定中,只有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两种形式。这两种遗嘱类型有一个必备的共同特征:必须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全程现场见证。这是硬性条件,所以,从这一点上就没用。

张大爷的意思表达形式,跟“录音遗嘱”靠不上边,更像是“口头遗嘱”。但是,口头遗嘱还有一个特定的“时间”要求:只适用于人面临危急时刻,例如临终前。如果危急解除了,遗嘱失效。很明显,张大爷所谓的“口头”,与此也搭不上边。

遗嘱,除了解决分配意愿问题之外,更重要的是通过指定继承人的方式,把财产留给该给的人。所以,对于子女孝顺不一的家庭,一份遗嘱很重要——只有给到该给的人,这才叫做公平。最好的形式,还是要“白纸黑字”。

3.最后,说说最重要的:赡养。

赡养至少有两个标签:义务,品德。

  • 义务,是法律强制的。作为每一位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 品德,是社会层面的事情,反映的是人性人品、社会良知、正能量。

二者之间在有些时候有冲突:子女被强制赡养,却被父母“嫌弃”。这种现象现在还是挺普遍,尤其是在尽孝多少与财产分得多少不一致的时候,更容易引起纠纷,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不公平造成的。其中,老人的态度非常非常重要!

赡养,是用真心换真心——是两方的事儿,绝对不能武断的定义为子女单方的行为

老人:300万的房子全给孝女。过世后,女儿做法却违背了老人心意

这里我们谈一个观点:尽心尽力赡养老人的子女,完全可以通过合法渠道争取自己的权益,无论老人对身后事如何安排。

拿上面这个事情,假设张大爷偏心儿子,把财产决定都留给儿子。女儿完全可以不同意,完全可以举证儿子不赡养、或者自己尽孝多,这样同样可以争得个人利益。

所以,赡养,对于子女来讲,并非像很多人说的:得不到老人的财产,就是吃亏。

有些朋友问过:怎么叫赡养?很抱歉,这个词可以定义,但是行为上难以说清楚。只能建议说:保留好为老人“尽孝”的证据,例如,给没给老人钱?有没有伺候老人看病就医?定期有没有看望过老人?等等——不是简单的为了证明自己做了什么,而是证明别人没做什么;不是用作对自己的“炫耀”,而是对不孝者的“摒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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