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地區的民間祭祀中的“燒五七”、“燒百天”、“節祭”

燒五七

原指在逝者去世後的第35天,也就是“五個七”後舉行的一次祭祀活動。但按照魯南地區的民間習俗,“燒五七”都是提前燒。因為按規矩逝者本人減去1天,逝者有幾個兒子再減去幾天。

棗莊地區的民間祭祀中的“燒五七”、“燒百天”、“節祭”

俗話說:“偏五七,滿百天,不多不少整週年。”燒“五七”之日,死者的子女及較近的親屬要到場。男人戴上孝帽,女眷頂上白布包巾,用箢子挎上香箔紙錁,用盒子抬著祭品至墓地,燃放鞭炮,擺供設祭,焚香化紙,跪行四叩大禮,為墳頭添培新土,痛哭一番而歸。(棗莊北部山區3年內不往墳頭添土)

棗莊地區的民間祭祀中的“燒五七”、“燒百天”、“節祭”

“五七”內,孝男不準剃頭刮臉,女眷不能著鮮豔衣服,否則,就會被視為不孝。

燒百天和燒週年

指的是逝者亡故100天的時間和1週年的“忌日”所舉行的祭祀活動,祭祀禮儀與“燒五七”大致相同。兒子、女兒及親屬都要去墓地祭祀。去時,除帶香箔紙錢,擺供設祭外,還要帶上為逝者用紙糊的衣服等在墳前焚燒。棗莊境內北部地區,在燒週年時,年長的女眷還撕一小片火紙,放在正燃燒的香把一側,喊著對死者的稱謂“××抱錢”。(過去迷信認為如果紙片被香把吸住,則認為逝者亡魂猶存)而東部地區,年長的女眷則在墳前整平一塊小地方,撒上細土,再倒上酒,看看地皮發黃不發黃,如果發黃,說明逝者的靈魂沒有走。不發黃,說明逝者的靈魂已走。俗話說:“人死如燈滅。”上述做法不過是民間的一種企盼罷了。

棗莊地區的民間祭祀中的“燒五七”、“燒百天”、“節祭”

燒週年以後,不再有什麼祭祀活動,只是在每年的清明節、農曆的七月十五、十月一和春節前再到墳地上墳燒紙祭奠,而滕州及山亭北部七月十五不上墳。有的人家,將亡故的父(母)遺像存留下來,供奉於堂屋條几之上,平時用紅布覆蓋,每逢春節再擺供品祭祀,至正月十五撤供。此俗謂之“節祭”。

棗莊地區的民間祭祀中的“燒五七”、“燒百天”、“節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