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時期文化大融合,宗教在唐朝的作用與影響力

導語:

唐代是古代中國的興盛頂峰,疆域不斷擴大,經濟領先世界,政治政策開明先進,民風熱情開放,人民安居樂業,國泰民安。受此影響,在思想領域方面也相繼出現了不同的革新與進步,譬如儒家禮學依舊作為正統思想,道教則進入了自己的巔峰時期,再加上與外來文化日漸頻繁與友好的交流,唐朝也出現了許多有地域特色的宗教,比如摩尼教,伊斯蘭教等。這些外來宗教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當時思想領域上的各種亂象,因此,唐朝的統治者一直都在為如何管理這些外來宗教而做出各種對策,

這些對策在當時看來既承襲了前人的思想精髓,又有了自己的創新,在如今,依舊有一定的借鑑作用。

唐朝時期文化大融合,宗教在唐朝的作用與影響力

以儒學為本,兼容各教道義,讓各教為政權服務

“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是歷代統治者所奉行的儒學政治思想,若是外來宗教思想對儒學的思想統治地位造成了衝擊,也必然會動搖到唐朝政權的穩定。因此,唐朝的統治者以為,要良好管理外來宗教,則必須要強調儒學的思想統治地位,並且能夠為政治所服務。但是,唐朝本身便是一個兼容幷蓄的朝代,歷代唐統治者雖不停拔高著儒學思想的地位,但同時,也允許存異樣,允許各種不同思想意識相互交融。在這一點上,足以可見唐代統治者胸懷之大與恢弘氣魄。

唐代諸帝對於外來宗教的利用可謂登峰造極,充分告訴後人什麼叫“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並且讓外來宗教的優秀面也可為政權所服務。當時盛行的佛,道兩教,為儒學所統率著,其基本思想也符合著儒學的綱常倫理與基本規範。雖然後來武帝滅佛教,但歸根結底,並不是與歷代統治者求同存異的思想相悖,而是因為佛教作為外來宗教,已漸漸破壞了儒家的原則思想,因此,武帝將同樣違反儒教思想的景教,摩尼教也一併處理了。儘管如此,但整個唐代,依舊注重各個宗教之間的調和致用,並維護著儒學的統治地位。從本質上來說,依舊是古代中國所推崇的中庸之道。

唐朝時期文化大融合,宗教在唐朝的作用與影響力

提高道教的社會地位,並與佛教保持友好關係,以更好的達到統治目標

眾所周知,唐王朝對於道教是推崇備至的。首先是因為唐朝是在隋朝末期中起義才得以建立的,在當時,道教已經十分盛行了,唐統治者必須利用道教思想去鞏固自己的政權。第二,歷代君王,都以天子,神仙之苗裔自稱。但是,李唐的出身卻並非顯赫的家族,因此,他們必須找到一個能把自己與天子,神仙聯繫起來的依據。而道教的祖師則姓李,唐統治者利用這一點,把自己的封建君權成功提到了天道這一層次上,讓自己的統治帶上了天授的色彩

唐統治者為了扶持道教,採取了許多政治經濟,乃至學術上的措施。譬如為道教設立了一個專門的管理機構。但同為宗教的佛教中的僧尼卻只屬於祠部檢校,佛道兩教的地位相差甚遠。為了讓自己的人民認可這一神的色彩,還把老子進行了神化。唐朝統治者崇尚道教,換句話來說也可以說是崇尚老子。修建了老君廟,把老子當作李唐的祖宗去進行供奉,為皇室與老子建立了一層虛偽的血緣關係。後來,又給老子加封各種爵號,進一步提高了老子的地位。

在學術上,把道教納入了科舉制的考試內容裡,讓道教徹底入主皇家,成為皇家的正統宗教。

唐朝時期文化大融合,宗教在唐朝的作用與影響力

在整個唐朝的歷史當中,固然有打擊佛教的時間段。但是總的來說,與佛教並不是一個全然排斥的態度,而是求同存異,與佛教共生共長,與道教友好並存的態度。雖然道教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成為了唐代的統治宗教,但是統治者依舊會舉辦各種佛教活動,譬如支持玄奘譯經。在武則天時期,更是極度親佛,成為奠定佛教地位最重要的一段時期,也是在武則天時期,讓佛教首次地位高於道教。在唐代武帝滅佛之前,全國有四千六百多座官寺,四萬多座私造的招提與蘭若,從這可知,唐朝對待佛教的態度也是包容的。

兼容幷蓄各教,加強對各教的管理

在宗教政策上,唐朝自始至終都是多教並行的。景教於貞觀久年傳入長安,當朝皇帝又准許該教僧人在國內傳教,有記載道:“即於義寧坊建寺一所,度僧二十一人。”後來,還建立了許多景寺。伊斯蘭教是在大食傳入唐朝的,後面還有來自波斯的火襖教,在唐朝建國前便傳入了中國,在唐朝在正式的發展壯大了起來。摩尼教盛行在黃河長江流域,最後在長安建立了寺,代宗親自賜予匾額“大雲光明寺”。由此可見,唐朝時期,各種有地域特色的宗教都發展壯大起來,可以證明唐統治者對外來宗教兼容幷蓄,求同存異的態度

唐朝時期文化大融合,宗教在唐朝的作用與影響力

哪怕唐統治者的博大胸懷讓這些外來宗教皆能夠在國內盛行,但作為統治者,最重要的還是不能讓這些宗教動搖自己的統治地位。因此,決不能對這些宗教實行真正的放任自流,任其自由生長。於是,便出臺了許多政治政策。譬如把宗教納入了國家管理的範圍,在北魏時期,宗教的管理一向是由中央設立的專門機構去操辦的,長官多數也是為僧人。但是到了唐代,這些宗教的主要管理者都不是教中人,而是俗人。雖然僧人依舊可以任職,但必須經過層層批准才可上任。因此,對於宗教的管理也被納入了行政管理系統,讓這些宗教不能肆無忌憚的推行與壯大,而是被限制在朝廷中。

除了主要管理人員的更換,還有為了控制僧侶的人數,對外來僧侶實行了戶籍制度。外來僧侶必須持有朝廷所發放的度牒,即可以證明身份的一種憑證,類似於現代的護照。這個政策有效的控制了僧侶的數量。而且,俗人若想出家,也必須由政府批准。第二,唐朝的財政支出有一部分都是用於支持建立寺觀與扶持寺觀經濟上的。後來,朝廷嚴格控制寺觀的經濟,寺觀的規格與佔田數必須由朝廷親自操控,而不得自行兼併,大大控制了寺觀的發展與數量。

安史之亂後,寺管經濟已經陷入了失控的境地,土地兼併非常嚴重。寺觀大量兼併土地,而僧侶又是不需要承受賦稅和兵役的,度牒制度已經無法控制僧侶的數量,已經到了威脅到朝廷統治的地步。因此,宗教與世俗的矛盾一觸即發。這時,唐朝廷強制干預寺觀經濟,打擊宗教的壯大,到了武帝時期,便是大肆滅佛。有記載道:“今天下僧尼不可勝數,皆待農而食,待蠶而衣”,說明僧侶已經變成了完全需要國家財政去供養的人,完全就是當時社會的蛀蟲一般的存在。唐朝廷的強制干預,讓佛教遭到了十分沉重的打擊,而且其他各個外來宗教也難免受到了波及。唐朝政府依舊把對宗教的控制權牢牢掌握在手上,回收了許多還俗的勞動力以及田地,最後總算化解了安史之亂後的宗教危機。

唐朝時期文化大融合,宗教在唐朝的作用與影響力

結語:

綜上所述,唐朝對於宗教是求同存異,兼容幷蓄的態度,但也不是放任自流,而是有效控制,理性支持的。對於宗教的有利面,可以幫助到自身政權的鞏固,朝廷是毫不吝嗇的支持著,但一旦宗教威脅到了自身的統治地位,統治者們也是毫不猶豫的進行了打擊。由此可知,在古代中國的封建社會當中,宗教的存在必須是為了封建王權而服務的。其實唐朝統治者對待宗教兼容幷蓄的態度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宗教的影響力在我們這個國家已經漸漸的變小,大部分時候只是普通人民的信仰與精神支持,而非是政權的附庸品了,這才是對待宗教正確客觀的態度

參考文獻:

《護法論》

《林子年譜》

《靈峰宗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