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点

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点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四、试用期约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劳动者、用人单位都至关重要,对于细节问题更不能轻易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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