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實施新入境措施 旅客可持擔保書抵柬

中新社金邊11月18日電 柬埔寨政府於11月18日起實施新的入境措施。中國駐柬大使館提醒中國公民認真瞭解並遵守柬方有關入境限制和疫情防控措施,如違反相關檢疫規定,有可能面臨違法指控並被強行驅逐出境。

根據柬埔寨衛生部發布的公告,對於來自中國、日本、韓國、越南、泰國、美國和歐盟並獲得擔保的外國籍商務人員、公司職員、專家和技術人員,在入境柬時須持有柬駐該國使領館核發的有效簽證、所在國衛生部門72小時內開具的確認其未感染新冠肺炎的健康證明以及柬政府審發和認可的付款擔保書。

據介紹,擔保方可以是企業總裁、股東、商會會長、經濟特區投資項目、駐柬外交機構或柬政府機構,須在柬政府商業網站、柬投資網站或柬衛生部網站提交被擔保人在柬14天內的行程表、來柬目的及具體活動地點、居住地點、接觸人員名單。柬財經部核實擔保公司和柬衛生部核實乘客行程表後,將開具30天內有效的付款擔保書,乘客可持該擔保書抵柬。

此類乘客在入境第一次核酸檢測後,將被安排至柬衛生部指定酒店入住,等待有關核酸檢測結果。如檢測結果為陰性,這些乘客將獲許到申請擔保表所規定地點繼續隔離。若入境後被確診感染新冠肺炎,醫療費等所有費用由擔保方承擔。

對於無擔保的普通外國籍公民,在入境柬時須持有柬駐該國使領館核發的有效簽證、所在國衛生部門72小時內開具的確認其未感染新冠肺炎的健康證明以及提前向柬FORTE保險公司購買的保期20天、保額5萬美元且包含疫情治療費用的醫療保險(保費為90美元),同時在機場預繳檢疫隔離食宿及醫療保證金2000美元。入境後須在柬方指定隔離酒店或隔離點隔離觀察14天(每天住宿費用約60至75美元),有關費用將從乘客預繳的2000美元保證金里扣除。在隔離第13天,以及在隔離期間出現疑似感染新冠病毒情況,乘客須接受第二次核酸檢測。

此外,新措施對於持A級、B級簽證的外交官員和國際組織人員,以及持柬埔寨護照或外國護照的柬籍乘客亦有不同規定。(記者 歐陽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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