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两地检察官跨区域协作,共筑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



长江作为“母亲河”,与重庆、泸州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两地经济发展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2020年4月20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和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长江跨界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工作交流座谈会”在五分院召开。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副检察长李存国,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罗莲,两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川渝两地检察官跨区域协作,共筑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


会上,两院交流了近年来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并就两地检察机关建立共同保护长江跨界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协作一体化专业办案团队等具体协作内容达成了共识,共同签署了《关于在长江跨界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此次协作所指的长江跨界流域,主要包括长江干流重庆段和泸州段,以及濑溪河、龙溪河、大鹿溪河等长江支流。三条支流总流域长度366公里,总流域面积4178平方公里,覆盖8个区县,56个镇,惠及170.6万居民。


该《意见》签署后,两地检察机关将通过加强长江跨界流域跨区域协作,形成同防同治监督合力,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实现长江跨界流域的协同治理,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川渝两地检察官跨区域协作,共筑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


《意见》签署后

两地检察机关究竟怎么做

来看看这些亮点!


亮点一:组建一支专业办案团队

除了成立协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牵头协调重大事项外,《意见》还明确将从两地检察院及所涉基层检察院分别抽调1-2人组建一体化专业办案团队,形成一体化办案机制,专门办理长江跨界流域生态环境资源跨区域案件,并通过实务办案、联合调研等方式,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


亮点二:明确五个监督重点领域

此次协作将水域环境污染、破坏水生物资源和近岸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非法占用岸线资源、违规使用水资源与水源地保护列为了监督重点领域。今后,两地检察机关将聚焦长江跨界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破坏的普发性问题,突出监督重点,增强协作的针对性和监督实效。


亮点三:规定七大具体协作内容

《意见》明确了统筹基层跨区域配合工作、建立案件办理联动机制、及时移送线索和通报反馈、加强调查取证协作、全面共享信息资源、协同生态修复监督、做好新闻宣传、联合调研等七大协作内容。


其中,在统筹基层跨区域配合工作方面,两地检察院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研究谋划推进措施,切实帮助解决基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所建立的案件办理联动机制中,针对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两地检察院将适时开展巡江、巡河、巡湖、巡山等联合专项行动,集中查办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扩大震慑和预防教育效果。


亮点四:规定“六个一”具体要求

为了确保效果,《意见》还重点提出了实现跨区域协作的“六个一”具体要求,即:开展一次跨界污染的大调研;办理一批重点案件;集中整治一个领域或一个流域;集中开展一次巡查活动;形成一批发挥治理效能的检察建议;适时开展一次现场推进会。


代表声音


川渝两地检察官跨区域协作,共筑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


重庆市人大代表

重庆市农业学校校长刘永文


两地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这种形式和内容都很好,是对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的具体体现,建议检察机关今后继续加大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强化长江跨界流域的协作深度,推进多形式合作交流的广度,提升公益诉讼政治站位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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