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練的是什麼拳,威力怎麼樣?

豬大大的精彩故事


在新兵連期間練軍體拳“第三套”。可以健體強身,威力可給敵人重創!我退伍後在家晨練,就是練的軍體拳第三套。








手機用戶童心未眠


我是2004-2012年當兵的,根據階段不同,練習的格鬥也不一樣。

1 新兵訓練4個月,每天早上跑完步,練習CAC,是一種軍隊綜合格鬥術。類似散打,裡面包含前滾翻,後滾翻,側滾翻,前後倒,標準防禦姿勢(抱架),步伐(重心),呼吸,出拳(直拳,擺拳,勾拳)出腿(正蹬,鞭腿,側踹)與散打不同的是,在我所受到的軍事格鬥訓練腿法中,沒有高鞭腿,只有低鞭和中鞭。摔法。這種cac格鬥屬於軍事格鬥入門訓練,主要作用在於掌握近身格鬥的一些基本技法。

訓練方法為兩人一組對練,隊友進一步你就退一步,隊友後退你就進一步,無論進退都是採用跟步,兩腳不可交叉重心永遠位於雙腿之間,隨時保持一身位的攻擊距離,然後隊友亮出左掌,你用左拳擊打,亮雙掌分別用輕重拳先後擊打,腿法也是一樣。類似於散打陪練。

要說威力嗎?肯定會比沒練過的強點,但也強的有限,最起碼知道防禦,閃避,重心,呼吸,也基本能做到正確的方式出拳出腿。打沒練過的人還是沒問題的。

2 新兵四個月訓練完成後下連隊。在團部連隊裡開始真正的軍隊格鬥訓練。是以cac為基礎,糅合了馬伽術的近戰體系,訓練要求是按照cqb近身體系要求。這就不僅是拳法了,包括空手格鬥,匕首,短棍,手槍等近身武器的使用,空手對刀,對棍,奪槍等。還包括對環境的觀察,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東西(樹枝,沙子,鑰匙。。),務求在最短的時間內擊倒對手。

cqb格鬥體系有四個等級,分別是1級徒手格鬥,2級短兵器械使用(不能開槍的情況下步槍也屬於短兵),3級奪刀奪槍,4級教官級別。我學到三級。

這種格鬥技法的威力很大,在訓練時要背誦人體結構圖,區分人體紅區(致命區域),和綠區(非致命區),人體動脈分佈。針對致命區域進行精確打擊。但是許多國家的法律規定,一旦你學了軍隊格鬥術,在街頭打架對戰平民時自動升高一級武器級別。舉個例子,我如果跟沒有受過格鬥訓練的人在街頭打架,量刑標準按我持刀傷人算。

3 抗暴格鬥術。

這種是專門用於維和或在重大遊行中維持秩序的一種格鬥方式。注重訓練隊形,棍盾類武器,力量對抗,擒拿關節技。

維和時,每次執行任務都是各國記者,各部隊戰地記者遍佈,不知道哪個犄角旮旯就有個攝影機對著你,跟平民起衝突了,你要敢大耳瓜子抽他,沒準明天你就上頭條了。而針對平民之間的衝突時有發生,比如發糧食不守秩序亂搶的,在重要區域閒逛的街溜子,遊行時的暴力分子。因為這些人是老百姓,我們不能攻擊致命部位,只可以用推,蹬踏,短棍等驅逐。或利用小幅度的擒拿迅速制服。

這種抗暴術的日常訓練方法是對抗模擬,一個戰友穿全身護具,持軟棍,三到五名戰友一起空手圍攻他,要求被圍攻者堅持5分鐘,關鍵點在於1對多的時候要不停地轉移,不讓對方形成合圍,始終只讓自己正面迎敵。一旦被包圍要迅速突圍。

這種抗暴術的威力,只能說一般般吧,由於是針對平民,所以不允許有殺傷力強的攻擊,但對於體能和反應的提高很大,對關節技和反關節技要求熟練掌握。我覺得咱們城管最應該學習這種格鬥術。在遭遇突發情況時可以做到制服但不殺傷,別人對你撕扯時,一個小金絲纏腕就能解決,何必王八拳往臉上掄。要知道,頭部有十幾處致命區域,控制對方腕部和往對方臉上打,在法律上可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標準。

以上是我在部隊學的幾種格鬥術。現在已經退伍八年,篇幅關係說的不太詳細,如果各位朋友還有什麼想了解的可以留言或評論區討論。


逆水的西瓜之路


題主你好,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首先需要給題主說明一點,每個軍種練的拳法是不一樣的。比如解放軍以軍體拳為主,而武警以擒敵拳和摔擒為主。至於威力如何,我只能說是部隊的拳法主要以強身健體和練戰士的精氣神為主,並不具備多大的實戰作用。但武警的摔擒確實以突出實戰為主,因為武警多以執勤為主,被動摔擒和主動摔擒都有。相對於擒敵拳或軍體拳來說,熟能生巧的前提下,確實能給敵人以重創。

記得之前在部隊訓練摔擒科目時,一名老兵手癢,整天想著實戰中檢驗下訓練成果。有次在訓練場,他瞅準另一名老兵,直接衝上去給他來了個抱腿頂摔。一套動作下來,被摔的那名老兵額頭破了,鼻血呼呼往外流,胳膊差點被弄折。嚇得我們趕緊送衛生隊,檢查後,只受了點皮外傷,其它沒啥大問題。那個摔人的老兵還在一旁總結動作沒做到位,沒使勁,不然他的半身不遂。現在想起來,讓人哭笑不得。

但說實話,任何拳法都講究講究熟能生巧,只要練過,身手就比沒有練過的利索。即便什麼拳法都不考慮,每天打打沙袋,踢踢腿,同樣可以提高實戰性。所以說軍體拳和擒敵拳練好了,在於別人對戰時,加上你的反應速度夠快,還是有一定的實戰性的。

注:文中圖片來源於網絡。另本人在部隊服役十二年,對部隊有一定的瞭解,歡迎各位家長和戰友關注諮詢當兵入伍、考學轉士官和士官轉業等問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