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自愿认罪?

你是否自愿认罪?

“认罪”≠认罪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以后,侦查机关会对其进行多次讯问;案件开庭审理时,法官也会对其进行再次讯问……

讯问时,许多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为了得到从轻处罚,常常把“是”、“我认罪”、“你说啥就是啥”……挂在嘴边。然而口头上的“认罪”二字并不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认罪。

认罪,要求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其犯罪罪名、犯罪事实及适用法律均无异议。也就是说,办案人员在向其讯问案发经过时,如果其闭口不谈,或闪烁其词,或遮遮掩掩,或虚构事实,仅仅单纯地说一句“我认罪”,是不会被认定为具有认罪情节的。

你是否自愿认罪?

认罪认罚>认罪

2019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认罪认罚需要具备两个要件:

  1. 认罪,指对犯罪罪名、犯罪事实及适用法律均无异议,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2. 认罚,指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自愿接受处罚。

认罪认罚,相较于认罪,多了一条“认罚”。也就是说,除了认罪,还需要自愿接受处罚,积极退赔被害人、积极缴纳罚金、接受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等。

你是否自愿认罪?

自首>认罪

自首,一般上具有三种情况:

  • 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自首,相较于认罪,多了一条“主动投案”。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必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才构成自首。如果单纯的主动投案,或者单纯的如实供述,则不构成自首。

你是否自愿认罪?

自首>认罪认罚>认罪

自首、认罪认罚、认罪,均是法定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但三者的从轻处罚幅度有所差别:

  • 自首>认罪认罚>认罪

问:在判刑时,如果自愿认罪,刑期能减少多久?

答:一般上在量刑时,这类从轻处罚的情节是按照百分比往下减的,而非单纯地减少几个月或几年。此外,这个百分比是有一定的幅度,并非确定的数字,法官会综合全案情节以及同类型案件的处理结果等,最终确定该起案件中该被告人应该减少百分之几或百分之几十。

当然,以上三种情节都只是可以从轻处罚,并不是应当从轻处罚。如果结合全案案情以及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自首目的性等因素,审判人员认为被告人不适合从轻处罚的,即便他具有自首或认罪认罚等情节,也是不会对其从轻处罚的。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上具有认罪、认罪认罚、自首等情节的,都会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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