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詳解


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詳解

1. 哪些所得項目是綜合所得?

答:綜合所得具體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需要年度彙算的,應於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辦理年度彙算。

2. 綜合所得適用的稅率是什麼?

答: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詳解

3. 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如何確定?

答: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 新個稅法下,年度彙算時,勞務報酬、稿酬、特許 權使用費所得如何計算收入額?

答: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舉例:居民個人小趙 2019 年取得工資收入 80000 元、勞務報酬收入 50000 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100000 元、稿酬收入 40000 元,請計算小趙 2019 年綜合所得收入額是多少?

80000+(50000+100000)×(1-20%)+40000×(1-20%)×70%=222400(元)

5. 居民個人 2019年的綜合所得如何進行年度彙算?

答:居民個人 2019 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 12 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 400 元的,或者 2019 年度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需要辦理年度彙算。即 2019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 6 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後,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並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 2019 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本年度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 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 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 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捐贈)× 適用稅率- 速算扣除數]-2019 年已預繳稅額

舉例:居民個人蘭蘭 2019 年共取得工資 144000 元,取得勞務報酬 20000 元,取得稿酬 5000 元,轉讓專利使用權取得收入 20000 元,符合條件的專項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共計 62400 元。則2020 年彙算時,蘭蘭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

年收入總額=144000+20000×(1-20%)+5000×(1-20%)×70%+20000×(1-20%)=178800(元)

年應納稅所得額=178800-60000-62400=56400(元)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額=56400×10% - 2520= 3120(元)

6.扣繳義務人或納稅人自行申報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時,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否可以選擇併入綜合所得或不併入綜合所得稅計算?

答: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 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 號)規定的,在 2021年 12 月 31 日前,可以選擇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 12 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月度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舉例:居民個人小劉 2019 年 1 月從單位取得 2018 年度

全年績效獎金 48000 元,2019 年全年工資 120000 元,不考

慮三險一金,無其他所得收入,專項附加扣除 12000 元。如何計繳個人所得稅?

(1)如選擇全年一次性獎 48000 元單獨計算:

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48000÷12=4000(元)適用稅率 10%,速算扣除數 210。

全年一次性獎應納個人所得稅=48000×10%-210=4590(元)

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60000-12000) ×10%-2520=2280(元)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4590+2280=6870(元)

(2)如選擇全年一次性獎 48000 元併入 2019 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48000-60000-12000)×10%-2520=7080(元)

7.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體、範圍和扣除標準是什麼?

答: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包括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的,比照執行。子女的範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監護的非子女。子女教育按照每個子女每年 12000 元(每月1000 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8.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子女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嗎?

答: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子女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對子女甲可以選擇由一方按照每月 1000元的標準扣除,對子女乙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照每月 500元的標準扣除。

9. 對於存在離異重組等情況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政策?

答:具體扣除方法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一個孩子扣除總額不能超過每月1000 元,扣除主體不能超過兩人。

10. 殘障兒童接受的特殊教育,父母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答:特殊教育屬於義務教育,同時擁有學籍,因此父母可以享受扣除。

11. 大學期間參軍,學校保留學籍,是否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

答:服兵役是公民的義務,大學期間參軍是積極響應國家的號召,參軍保留學籍期間,屬於高等教育階段,其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12.參加“跨校聯合培養”需要到國外讀書幾年的,是否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答:一般情況下,參加“跨校聯合培養”的學生,原學校繼續保留學生學籍,子女在國外讀書期間,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13.繼續教育的扣除範圍和扣除標準是什麼?

答: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 400 元定額扣除。同

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 48 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 3600 元定額扣除。

14.納稅人享受繼續教育扣除時,如果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學且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是否連續計算?

答: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 48 個月。48 個月包括納稅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學且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期連續計算。

15. 納稅人處於本碩博連讀的博士階段,父母已經申報 享受了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如果在博士讀書時取得律師資格證書,可以申報繼續教育扣除嗎?

答:如果納稅人有綜合所得,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取得 證書的當年,可以享受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扣除。

16.參加自學考試,納稅人應當如何享受扣除?

答: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取得一門課程的單科合格證書後, 教育部門即為其建立考籍管理檔案。具有考籍管理檔案的考生,可以按規定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17.納稅人參加夜大、函授、現代遠程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學習,是否可以享受繼續教育扣除?

答:納稅人參加夜大、函授、現代遠程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學習,所讀學校為其建立學籍檔案的,可以享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扣除。

18.如果在國外進行的學歷繼續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國外頒發的技能證書,能否享受繼續教育扣除?

答:根據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規定,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可以按規定享受扣除。對於納稅人在國外接受的學歷繼續教育和國外頒發的技能證書,不符合“中國境內”的規定,不能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19.如果納稅人在接受學歷繼續教育的同時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如何享受扣除?

答:納稅人接受學歷繼續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 元的

標準扣除,全年共計 4800 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扣除條件的,全年可按照3600 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因此,對同時符合兩類情形的納稅人,該年度可疊加享受扣除,即當年其繼續教育最多可扣除 8400 元。

20. 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主體、範圍和扣除標準是什麼?

答:納稅人本人或其配偶單獨或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 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 1000 元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 240 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21.父母和子女共同購房,房屋產權證明、貸款合同均登記為父母和子女,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答:父母和子女共同購買一套房子,不能既由父母扣除, 又由子女扣除,應該由主貸款人扣除。如主貸款人為子女的, 由子女享受扣除;主貸款人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扣除。

22.我用貸款買了一套房,由於工作需要將該房屋貸款 還清後置換了另一套房,第二套房貸銀行依舊給我的是首套房貸款利率,第一套房時我沒享受過貸款利息政策,那麼第 二套房貸利息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政策嗎?

答:可以。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如果納稅人沒有申報過住房貸款利息扣除,那麼其按照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購買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23. 妻子在北京婚前有首套住房貸款,婚前已經享受了 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婚後夫妻二人在天津買了新房並記在丈夫名下,丈夫婚前沒有買過房子,這種情況下,如果天 津的新房符合首套貸款條件,丈夫是否能享受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答:婚後,如果妻子就婚前已購住房申請繼續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夫妻雙方均不能再就其它住房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婚後,如果妻子未就婚前已購住房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且丈夫之前也未享受過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則丈夫可以就其婚後新購住房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24.如何理解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答:只要納稅人申報扣除過一套住房貸款利息,在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統中就存有扣除住房貸款利 息的記錄,無論扣除時間長短、也無論該住房的產權歸屬情況,納稅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25. 住房租金的扣除主體、範圍和扣除標準是什麼?

答:納稅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規定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沒有住房的,可以分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雙方不得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具體扣除標準如下:(一) 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 1500 元;(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 100 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 1100 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 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 元。

26.合租住房可以分別享受扣除政策嗎?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 合租租房的個人(非夫妻關係),若都與出租方簽署了規範租房合同,可根據租金定額標準各自扣除。

27. 員工宿舍可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嗎?

答:如果個人不付租金,不得享受扣除;如果本人支付了租金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以扣除。

28. 公租房是公司與保障房公司籤的協議,但員工是需 要付房租的,這種情況下員工是否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需要留存什麼資料備查?

答: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標準定額扣除。員工租用公司與保障房公司簽訂的保障房,並支付租金的,可以申報扣除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應當留存與公司簽訂的公租房合同或協議等相關資料備查。

29.納稅人公司所在地為保定,被派往分公司北京工作,納稅人及其配偶在北京都沒有住房,由於工作原因在北京租房,納稅人是否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如果可以,應按照哪個城市的標準扣除?

答: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地租房的支出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主要工作地指的是納稅人的任職受僱所在地,如果任職受僱所在地與實際工作地不符的,以實際工作地為主要工作城市。該問題中,納稅人當前的實際工作地(主要工作地)是北京市,應當按照北京市的標準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30. 某些行業員工流動性比較大,一年換幾個城市租賃住房,或者當年一直外派並在當地租房,如何申報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答:如果單位為外派員工解決住宿問題,則個人不應再扣除住房租金。對於外派員工自行解決租房問題的,一年內多次變換工作地點的,個人應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更新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允許一年內按照更換工作地點的情況分別進行扣除。

31.贍養老人的扣除主體、範圍和扣除標準是什麼?

答: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包括:一是負有贍養義務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規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經去世,負有贍養義務的孫子女、外孫子女。納稅人贍養年滿 60 歲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 歲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具體扣除標準為:(一)獨生子女,按照每月 2000 元標準定額扣除;(二)非獨生子女,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額度,分攤扣除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000 元。

32. 雙胞胎是否可以按照獨生子女的標準享受扣除?

答:雙胞胎不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扣除。雙胞胎兄弟姐妹需要共同贍養父母,雙胞胎中任何一方都不是父母的唯一贍養人,因此每個子女不能獨自享受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額度。

33. 非獨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協商,能否以某位子女按每月 2000元扣除?

答:不可以。按照規定,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間分攤每月2000 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 元。

34. 父母均要滿 60歲還是隻要一位滿60歲即可享受扣除?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滿 60 週歲,納稅人就可以按照規定標準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35. 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再婚的,如何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答: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每月 2000 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 享受扣除。

36. 生父母有兩個子女,將其中一個過繼給養父母,養父母家沒有其他子女,被過繼的子女屬於獨生子女嗎?留在原家庭的孩子,屬於獨生子女嗎?

答:被過繼的子女,在新家庭中屬於獨生子女。留在原家庭的孩子,如沒有兄弟姐妹與其一起承擔贍養父母的義 務,也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扣除。

37. 大病醫療的扣除主體、範圍和扣除標準是什麼?

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 15000 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彙算時,在 80000 元限額內據實扣除。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按規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38. 大病醫療支出中,納稅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這種跨年度的醫療費用,如何計算扣除額?是分兩個年 度分別扣除嗎?

答:納稅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時才進行醫療費用的結算。納稅人申報享受大病醫療扣除,以醫療費用結算單上的結算時間為準,因此,該醫療費用支出屬於是第二年的支出。到 2019 年結束時,如果達到大病醫療扣除的條件,可以在2020 年彙算時享受扣除。

39.在私立醫院就診是否可以享受扣除?

答:對於納入醫療保障結算系統的私立醫院,只要納稅人看病的支出在醫保系統可以體現和歸集,則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支出,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大病醫療扣除。

40.夫妻同時有大病醫療支出,如果都在丈夫一方扣除,扣除限額是多少?

答:夫妻同時有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可以選擇都在丈夫一方扣除,扣除限額分別計算,每人最高扣除額為 8萬元,合計最高扣除限額為16 萬元。

41. 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時,納稅人需要注意什麼?

答:納稅人日常看病時,應當留存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等資料備查,同時,可以通過醫療保障部門的醫療保障管理信息系統查詢本人上一年度醫藥費用支出情 況。

42.納稅人如何知道可以享受大病醫療扣除的自付金額?

答:目前,國家醫療保障局已向公眾提供互聯網查詢服務。參加基本醫保的納稅人可以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臺 APP, 查詢 2019 年度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的累計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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