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蘭未檢·回民區院 | “封存”年少過錯 盡顯檢察溫情

“我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好好珍惜這次機會,做一個遵紀守法、對社會有用的人!”

“我一定會以此為戒,做一名講文明、懂法律的青少年。”


近日,回民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盜竊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舉行“未成年人不起訴宣佈教育儀式”時,還在上學的小杜(化名)、小張(化名)深深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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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2020年6月,小杜小張夥同另外兩名成年人盜竊一輛電動車,後經鑑定價值為人民幣1900元。承辦檢察官在對案件進行審查時,考慮到二人均為未成年人,且均系在校學生,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有悔罪表現,並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經徵詢公安機關和被害人意見,均同意對杜某、張某作不起訴決定,給他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不起訴宣佈教育儀式邀請了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回民區公安分局偵查人員參加,並向兩名未成年人送達了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決定書。承辦檢察官首先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闡明不起訴的理由和法律依據,並根據社會調查情況,詳細分析了二人走向犯罪的原因及從中應吸取的教訓,並對二人今後學習、生活提出了具體要求。其父母也深刻反省了自己在對孩子教育方面的缺失。

“檢察機關將會持續關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履行未檢工作職責,在今後的學習、生活中有任何問題都可以隨時與檢察機關聯繫溝通。”承辦檢察官表示,檢察關機將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辦案原則,在司法實踐中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各項權利,彰顯人文關懷。

回民區公安局偵查人員對被不起訴人及其家長進行了教育。未成年人的父母必須要加強對未成年人子女的教育關懷,當好孩子的領路人;未成年人更要珍惜這次改過從新的機會,踏踏實實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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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訓誡教育,兩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要改過自新,好好讀書,學習法律知識,提高法治意識,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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