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繼續聊約克對於北京古都發展、尤其是對我們理解《核心區控規》的啟示。
上兩回說到了約克的整體歷史風貌保持、城池的完整性、古建的存留以及人與城的關係。上回終了時,提出了一個問題,即保留了人,保留了歷史,老城經濟發展怎麼辦?這些“老東西”值錢嗎?它們會不會成為經濟發展的攔路虎?
啟示五:老城通過旅遊“變現”
正如上兩回所說,為了保護古建、為了保持城池的完整性,約克城沒有在城內大肆開闢大街、修建立交橋,而是讓車輛繞而走之並發展公共交通。這樣,城池就保留下來了。
但,城市總要發展,還是要“變現”的。古董躺在這裡“用”不上,也並非約克人的初衷。
這時,城市規劃與功能定位就派上了大用場。這些“老東西”都成了約克城的標識,久而久之,使約克成了全球聞名的旅遊城市,它以其古老的歷史沉澱和適宜的人居環境,獲得了歐洲最受歡迎城市、英國最宜居城市等榮譽,並依此為這座城市贏得持續不斷的財富和永不枯竭的發展動力。
而,我們日常的思維中,往往有一種看法,就是“老東西”不值錢,或者只有“觀賞”價值沒有經濟價值,也正因此,我們用短視的目光去處理歷史與當下的關係時,“老東西”就要給高樓大廈讓步、給商業街讓步、給開發商的樓盤讓步。的確,後者們是實打實的現金,而“老東西”的價值,誰知道猴年馬月才能變現?
於是乎,誰能講未來的故事,並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誰能提供眼下的鈔票。鈔票就是最感人的故事。
這就是我們今天看到的現狀的癥結。
首都《核心區控規》的批覆中指出,核心區是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載區,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重點地區,是展示國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區。有了這個對核心區的基本定位,我們就清楚目標了。
其中,文化必然是魂——文化有社會價值,也會有長久的經濟價值。
我們應該相信文化的力量,也要相信時間的力量。
不要著急。
啟示六:和諧的商業
既然是全球旅遊目的地,約克每年遊客眾多,但僅靠小城的消化是不夠的。
既來之,就要消費之。那小城就要滿足大家消費的需求。
首先在城內,利用古老的建築,可以形成一些特色店鋪。比如著名的肉鋪街,這條街可以追溯到十四世紀,由於原來是屠夫一條街而得名。幾百年來,這些名不見經傳的肉鋪都能得以保留,從而成為《哈利波特》系列電影中“對角巷”的外景地:
現在每一家老“肉鋪”,都是一家創意小店,既是哈粉們的打卡地,也是遛街逛店的好去處:
其次,在城外,約克還在城郊建設了時尚的奧特萊斯,這裡佈滿了各大品牌的折扣店,是各國遊客購物的天堂。有些遊客帶上空箱子來逛,走時拉走一箱“寶貝”,或者進店後先買箱包,再不停地往裡裝“寶貝”。
真是賣的爽,買的也爽。
這樣繁華的人流與商業,通過郊外選址的方式,避開了與老城、與歷史的衝突。
可咱們換一種思路,也是國內常有的一種思維模式:如果將約克老城內拆掉一片老建築,建成一個奧特萊斯,遊客豈不更方便?商業利益豈不更大化?地皮豈不比“老東西”值錢多了?
沒錯。沒錯。
不過我們放長遠了看,十年、二十年或者更遠,這座老城成了商業城,歷史淡去了,文化淡去了,還會再有持久的生命力嗎?
這是我們的小聰明,看起來短期賺了,可長期卻不見得。
而約克看起來又“愚”又“拙”,卻可能算得上一種大智慧。
關於約克,我們講了三集。回到最初我提問大家的問題,古都北京,如果不去像2000年老約克“York”那樣維持古都風貌,而是一味拆掉老城與古建,去媲美歷史很短的“New York”紐約,那你覺得哪種路徑正確呢?
當然,並不是說國外的月亮比我們圓,約克什麼都好什麼都要照搬,畢竟城市體量不同、功能不同。我們需要的是吸取眾城之長,為我大京城所享,既要保護好歷史文化,又要回應現代人居住生活等現實需求。
英國藝術大師莫利斯在一百多年前指出:“歷史文化遺產應該成為鑄造一個民族進步與希望的神聖紀念碑”。
我想,這可能也正是《核心區控規》在歷史文化傳承、古都風貌保護等方面,重點著墨的原因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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