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子裡的故事之四.官司贏了

姜寶龍

記得是2006年的秋天,我家屯子裡的老鄰居李大叔急慌慌地來找我,說:“大侄子,你在縣裡上班,你認識的人多。你幫叔找找法院的人,咱屯子的劉二賴欺負我,硬說我割了他一壟毛嗑(葵花)。還踢了我家你兄弟媳婦一腳。我一定得把他告到監獄去,要不,我在屯裡沒法呆了!”

我一問才明白事情的原委。原來,李劉兩家各有一塊地相互挨著,中間有個地瓣兒,誰先種誰家就多出一條壟。兩家都想要這條壟,互不謙讓。春天你家種上了,秋天我家就去收,碰到一起就打架。其實,這件事很好解決,互相協商好了,一家種一年的,今年你種明年我種,都公平合理。可是劉家在屯子里豪橫,就是想獨佔這條壟。李家是個老實人家,本想讓著劉家,可是,怕屯子里人看不起,就只好和劉家硬支巴。這不就幹起來了。我給李大叔去法院問了問,法官說可以立案。李大叔就回去了。

後來,聽說李大叔託了人,花了不少錢,幫他打官司,最後法院判決劉二賴賠償了醫藥費。把屯大爺治了,這下,李大叔在屯子裡揚眉吐氣了。可是,沒過多久,就聽說劉二賴偷著把李大叔家的馬砍死了,李家損失了好幾千塊錢,比劉家賠償的500多元醫藥費多出好幾倍,李家明知道是誰幹的,但沒有證據,只好吃了個啞巴虧。這一口氣憋在心裡,說不上將來李劉兩家還會發生啥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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