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曾经轰动一时的天骄花园杀人案终于尘埃落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李鹏飞依法执行死刑。
2018年12月16日,李鹏飞在杀害其水厂合伙人刘继广夫妇后藏匿于某洗浴中心,17日清晨,李鹏飞又前往玉泉区天骄花园小区,于电梯内杀害了年仅31岁的肖占伟(另一合伙人)和其正欲上学去的女儿丹丹,后又闯入肖占伟家中,连捅熟睡中肖占伟的丈夫潘高图数刀致其死亡,并于当日15时许被警方抓获。
2019年4月16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鹏飞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
最终,呼和浩特市中院以李鹏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1000元。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罪犯李鹏飞因合伙经营纠纷,蓄意行凶,报复泄愤,连杀5人,入户采用暴力手段劫取被害人财物,杀人后秘密窃取被害人财物,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执行命令对罪犯李鹏飞执行死刑。
审核:刘树林 丁 伟
编辑:陈敏
来源:内蒙古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