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厲打擊買賣銀行卡、電話卡的違法犯罪活動,從源頭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問題,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現對第一批納入懲戒的“兩卡”人員予以曝光,
包括69個涉案銀行賬戶用戶名單登記的自然人及法人、18個不良信用電話用戶,共計87人。懲戒人員名單(電話卡類)
懲戒人員名單(銀行卡類)
上述人員面臨的懲戒內容如下:
1、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購買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係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實施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
2、公安機關認定的對出租、出借、出售、購買手機卡的失信用戶,實施關停其名下登記的所有移動電話號碼,且2年內限制其身份證件或組織機構代碼等證件辦理移動電話新入網、過戶等電信業務。
3、納入金融信用基礎數據庫管理,將違法違規行為記錄至個人徵信。
案例回顧
“洗錢”賺佣金,5人被刑拘
2020年10月,寧鄉公安在工作中發現一個幫助詐騙分子“跑分”洗錢的犯罪團伙。10月20日,刑偵大隊聯合白馬橋派出所,在小區內抓獲以許某為首的寧鄉籍犯罪嫌疑人5名,查扣作案電腦5臺、手機10餘臺、電話卡600餘張。
“網戀“遇真愛,2人被刑拘
2020年8月,寧鄉公安接到群眾報警稱:自己被詐騙62餘萬元。根據被騙資金走向,8月28日晚,民警在浙江將林某、黃某抓獲。2人出售銀行卡後,將銀行卡內的贓款據為己有,2人因涉嫌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租借“信用卡四件套”,2人被刑拘
2020年7月,寧鄉公安接到一條線索:在沙田有人進行信用卡非法買賣活動。7月28日,民警在寧鄉某小區內將嫌疑人程某、吳某抓獲。2人以1000元每套的價格出租“信用卡四件套”(銀行卡、U盾、身份證複印件、實名手機卡),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寧鄉公安提醒您:
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具有出租、出售、出借銀行賬戶(卡)、手機卡情形的,主動到銀行、通訊運營商網點註銷開戶,情節輕微的,依法不予追究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在規定期限內不註銷開戶的個人(單位),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此次信用名單的公示
是對違法犯罪行為一次有力震懾
無論是身在暗處的組織者
還是貪圖小利的實施者
都將在“斷卡”行動中被嚴厲打擊、懲戒
斷了財路,斷了出路!
“兩卡”買賣鏈條上的任何一個環節
都將被斬斷、摧毀
失去了“兩卡”作支撐的電信網絡詐騙
終將無所遁形
知法懂法、守法護法
不貪圖小利、不輕信陷阱
“天下無詐”的夢想
其實離現實很近
離你我很近
來源:寧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