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南通殘疾人補貼擴面啦!
新政策將於5月1日起施行
首次將
三四級智力、精神殘疾人
一二級聽力、言語重度殘疾人
納入補貼範圍
NO.1
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對象
必須同時滿足的條件為
✪具有轄區內戶籍和社保關係
✪持有有效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殘疾等級為三級、四級的精神或智力殘疾人
✪低保家庭外殘疾人
✪無固定收入
補貼標準按當地低保標準的20%執行
NO.2
一、二級的聽力、言語殘疾人申請對象
必須同時滿足的條件為
✪具有轄區內戶籍和社保關係;
✪持有有效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的聽力、言語重度殘疾人
補貼按照城鎮每人每月120元、農村每人每月80元的標準發放。已享受基本照護保險待遇的殘疾人不重複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NO.3
辦理流程
辦理流程按照《市政府關於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文件相關要求執行。
由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區提交書面申請;殘疾人的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委託人可代為辦理申請事宜。
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須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並提交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
來源:江海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