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19年度股東大會增加臨時提案暨股東大會 補充通知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552 證券簡稱:寶鼎科技 公告編號:2020-03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寶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定於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行政樓五樓會議室召開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具體詳見2020年4月15日公司披露於《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n)上的《關於召開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20-022)。

2020年4月26日,公司收到股東朱麗霞女士提交的《關於增加寶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臨時提案的函》,朱麗霞女士提議將《關於向全資子公司劃轉資產的議案》作為臨時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上述議案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2020年4月28日公司披露於《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n)上的相關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應當在收到提案後2日內發出股東大會補充通知,公告臨時提案的內容。

截至本公告日,朱麗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3,875,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4.12%。公司董事會認為朱麗霞女士符合提出臨時提案的主體資格,臨時提案內容屬於股東大會職權範圍,提案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因此將上述臨時議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除了增加上述臨時議案外,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原會議通知中列明的會議時間、地點、股權登記日等事項均保持不變。現將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的補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

2、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3、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4、會議召開時間:

網絡投票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5、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採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本次股東大會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體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

公司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投票、網絡投票中的一種表決方式,如果同一表決權出現重複投票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6、股權登記日:2020年5月7日(星期四)

7、出席對象:

(1)於股權登記日2020年5月7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均有權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及參會表決,並可以以書面形式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及董事會邀請的其他嘉賓。

8、會議地點: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塘棲鎮工業園區內公司行政樓 五樓會議室。

9、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證券公司客戶信用交易擔保證券賬戶、證券金融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賬戶、約定購回式交易專用證券賬戶等集合類賬戶持有人,應當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不得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具體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會議審議事項

(一)議案名稱:

1、審議《2019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審議《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3、審議《2019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4、審議《2019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5、審議《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6、審議《關於續聘公司2020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7、審議《關於向銀行申請授信的議案》;

8、審議《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津貼的議案》;

9、審議《關於公司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

10、審議《關於向全資子公司劃轉資產的議案》。

公司獨立董事將在本次股東大會上進行述職。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公司將對中小投資者表決單獨計票,單獨計票結果將及時公開披露(中小投資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

(二)議案披露情況:

本次會議審議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審議事項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0年4月15日和2020年4月28日在《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編碼

本次股東大會提案編碼列示表:

四、會議登記事項

1、登記方式:以現場登記、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

3、登記地點:浙江杭州市餘杭區塘棲鎮公司行政樓四樓董事會辦公室

4、登記手續:

(1)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填寫《股東登記表》,出示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股票賬戶卡;委託代理他人出席會議的,應填寫《股東登記表》,代理人應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股票賬戶卡、股東授權委託書辦理登記手續。

(2)法人股東由其法人代表出席會議的,應填寫《股東登記表》,請持本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其他有效證明、股票帳戶卡辦理登記手續;法人股東由其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應填寫《股東登記表》,代理人須持本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的授權委託書、股票帳戶卡辦理登記手續。

(3)股東可採用傳真或書面信函的方式登記,傳真或書面信函以抵達本公司的時間為準,不接受電話登記。

五、參加網絡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東大會採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股東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1。

六、其它事項

1、現場會議會期預計半天,出席會議的股東和股東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費用自理。

2、會議聯繫方式

會議聯繫人:朱琳 趙曉兵

聯繫電話:0571—86319217 傳真:0571—86319217

郵箱:[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塘棲鎮工業園區內寶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郵編:311106

3、出席現場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務請於會議開始前半小時到達會議地點,並攜帶身份證明、股東賬戶卡、授權委託書等原件,以便籤到入場。

4、網絡投票期間,如投票系統受到突發重大事件的影響,則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進程按當日通知進行。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3、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4、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附件1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附件2 股東登記表

寶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一、網絡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碼:362552;投票簡稱:寶鼎投票

2、填報表決意見或選舉票數。

對於非累積投票提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3、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除累積投票提案外的其它所有提案表達相同意見。

在股東對同一議案出現總議案與分議案重複投票時,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如股東先對分議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分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其他未表決的議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如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分議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

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20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4月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

附件2:

寶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東大會股東登記表

備註:

1、請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須與股東名冊上所載的相同);

2、如股東擬在本次股東大會上發言,請在發言意向及要點欄表明您的發言意向及要點,並註明所需的時間;

3、上述參會股東登記表的剪報、複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茲全權委託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本人)出席於2020年5月13日召開的寶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並按照本單位(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東大會議案行使表決權;如本單位(本人)沒有對錶決權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託人有權自行行使表決權,其行使表決權的後果均由我單位(本人)承擔。

委託人簽名(蓋章):

委託人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委託人股東賬戶 :

委託人持股數量:

受託人簽名:

受託人身份證號碼:

授權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委託時間: 年 月 日

注:①請在累積投票議案表決意見的相應欄中填寫票數(如直接打“√”,代表將擁有的投票權均分給打“√”的候選人);②個人股東簽名或蓋章,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並加蓋法人單位印章;③授權委託書剪報、複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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