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證券法》就是要讓“瑞幸們”付出代價

新《證券法》就是要讓“瑞幸們”付出代價

4月27日,針對網傳瑞幸咖啡被中國公安、工商部門接管及證監會調查組進駐一事,瑞幸咖啡發佈聲明稱:目前,公司正在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對瑞幸咖啡經營情況相關工作的瞭解。

“小朋友,你是否有許多問號?”瑞幸咖啡在美國資本市場上財務造假,坑了美國的投資人,說好的是“花樣吊打華爾街”的“民族之光”,中國的監管部門為什麼要去管呢?這個算不算“胳膊肘往外拐”呢?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經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賦予了中國證監會長臂管轄權。根據新《證券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在中國資本市場與海外聯繫日益密切的當下,通過立法明確中國《證券法》的域外效力非常必要,可以避免跨境違法違規行為發生,也是中國國家金融監管能力提級的體現。

從全球資本流動的角度看,瑞幸咖啡也不可能“專坑外國人”,因為在國際資本市場中,有大量來自中國本土的資金流動,關注中概股、願意投資中概股的不少也是來自中國本土的資金。

曾經以創造美股IPO最快速度記錄的瑞幸咖啡,可能會成為國內新《證券法》實施後長臂管轄第一案。當然,這一次市場監管部門對於瑞幸咖啡的“瞭解”,是不是在首次適用《證券法》中的長臂管轄權,還有待更多的信息披露。

但是,無論如何,自4月2日瑞幸自爆涉財務造假以來,中國金融監管層不斷髮出“強監管信號”,並沒有因為其造假行為發生在外國金融市場而給予豁免。

4月3日,證監會就曾經表態強烈譴責,而在4月22日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銀保監會副主席曹宇表示:“瑞幸咖啡財務造假事件性質惡劣、教訓深刻,銀保監會將堅決支持、積極配合主管部門依法嚴厲懲處。”

4月15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二十六次會議,國務院副總理、金融委主任劉鶴主持。其中特別提及加強資本市場投資者保護問題,對於“一些上市企業無視法律和規則,涉及財務造假等侵害投資者利益的惡劣行為”從重處理,堅決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

監管層釋放的監管信號,旨在打造真正健康強大的資本市場生態。新實施的《證券法》對證券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將大幅提高,加強投資者保護,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確保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信息披露,壓實中介機構責任,這都是新《證券法》旨在推動證券市場的變化。從這個角度看,無論這次有沒有啟動長臂管轄,新《證券法》實施後,“瑞幸們”都要為造假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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