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事件或成新《證券法》長臂管轄第一案?

01

瑞幸事件回顧與梳理


(1)瑞幸咖啡註冊地在開曼群島,2017年10月啟動運營。


(2)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的一年間,完成了四次近6億美元的融資。


(3)2019年5月17日,經境外監管機構註冊發行證券並在美國納斯達克股票市場上市,IPO規模達6.45億美元。


(4)2020年1月31日,做空機構渾水研究公司稱收到了一份來自匿名者的做空報告,這份長達89頁的報告指出瑞倖存在捏造公司財務和運營數據的行為。


(5)2020年 2月3日晚,瑞幸在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佈公開回應,堅決否認所有指控。


(6)2020年2月5日,美國部分律師事務所開始啟動針對瑞幸的集體訴訟。


(7)2020年4月2日,瑞幸成立“特別委員會”,啟動內部調查,“自爆”公司存在22億元的財務造假,瑞幸股價一夜跌去75%。


(8)4月3日下午,中國證監會發表聲明:高度關注瑞幸咖啡財務造假事件,對該公司財務造假行為表示強烈譴責。中國證監會將按照國際證券監管合作的有關安排,依法對相關情況進行核查,堅決打擊證券欺詐行為,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


瑞幸事件或成新《證券法》長臂管轄第一案?

(9)4月5日,瑞幸通過官方微博發佈《道歉聲明》稱,對於此次涉嫌財務造假事件,涉事高管及員工已被停職調查,與此同時,公司將保持正常營業。


瑞幸事件或成新《證券法》長臂管轄第一案?

(10)4月24日,中國證監會發布:證監會嚴厲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公告。


瑞幸事件或成新《證券法》長臂管轄第一案?

(11)4月27日,有報道稱,中國證監會目前已經派駐調查組進駐深陷財務造假醜聞的瑞幸咖啡多日。此外,多位審計人員正在對瑞幸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


02

瑞幸事件或成新《證券法》長臂管轄第一案


根據相關媒體報道:一位接近證監會的人士表示,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經修訂後的《證券法》,賦予證監會“長臂管轄權”。


長臂管轄權最初是美國民事訴訟法裡的概念,是美國法院確定自己對案件是否擁有管轄權的一項規則。一開始只是賦予美國州法院對他州公民或公司的管轄權,隨著時間的推移,美國逐漸將長臂管轄延伸到非美國的公司和個人。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證券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


援引相關人士的分析,本條款中“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可以適用於瑞幸現在的情況,因為瑞幸IPO包括二次配售時都有國內投資機構參與,並且買入瑞幸股票的國內投資者也有一些。


不過根據目前的《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及《外匯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中國境內投資者不能直接購買境外交易所的證券,只有少數特別經過外匯管理局批准的面向境外市場的境內合格機構投資者(QDII)才有可能直接購買在美國發行上市的股票。


換言之,我國境內個人投資者無權直接投資境外證券,瑞幸的行為不能直接與境內個人證券投資者權益掛鉤。


此外,在時間上,新《證券法》今年3月1日才生效,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亦不能溯及瑞幸在此之前發生的違法行為。


瑞幸事件能否催生出新《證券法》之下長臂管轄第一案,尚待觀察。


03

對歷史與當下的思考


瑞幸事件很容易讓人想起2001年發生在美國的安然事件。整個事件現在回看起來同瑞幸事件頗有幾分相似。


安然公司曾經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商品和服務公司之一,但真正使安然公司在全世界聲名大噪的,是讓安然在2002年幾周內破產的財務造假醜聞。安然事件的發展大致如下:


(1)2001年年初,一家有著良好聲譽的投資機構老闆吉姆·切歐斯公開對安然的盈利模式表示了懷疑。他指出,雖然安然的業務看起來很輝煌,但實際上賺不到什麼錢,也沒有人能夠說清安然是怎麼賺錢的。這引發了人們對安然的懷疑,並開始真正追究安然的盈利情況和現金流向。


(2)2001年8月9日,安然股價已經從年初的80美元左右跌到了42美元。


(3)2001年10月16日,安然宣佈公司虧損總計達到6.18億美元,即每股虧損1.11美元。同時首次透露因首席財務官安德魯·法斯托與合夥公司經營不當,公司股東資產縮水12億美元。


(4)2001年10月22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關注到安然,要求公司自動提交某些交易的細節內容,並於10月31日開始對安然及其合夥公司進行正式調查。


(5)2001年11月8日,安然被迫承認做了假賬,其自1997年以來,虛報盈利共計近6億美元。


(6)2001年11月30日,安然股價跌至0.26美元,市值由峰值時的800億美元跌至2億美元。


(7)2001年12月2日,安然正式向破產法院申請破產保護,破產清單中所列資產高達498億美元,成為美國曆史上最大的破產企業。


瑞幸事件最終的發展走向我們不能輕易論斷,但歷史從來不缺乏經驗和教訓。或許正如紀錄片《公司的力量》所談及的那樣,在數百家乃至數十家跨國公司左右著世界經濟運行的今天,公司已成為最重要的一種經濟組織。


它創造財富、提供就業、帶動經濟增長,但同時,公司也放大了人類的貪慾,在追逐利潤的過程中,他們往往會有鋌而走險的選擇。


當前世界的聯繫越來越緊密,各國資本市場之間的聯繫也越來越緊密。可以確信的是,明確我國《證券法》的域外效力對於監管跨境違法違規行為十分必要,也更有利於保護境內資本市場的穩定和維護投資者利益。


可喜的是,在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聲明和公告中,我們也能看到這一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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