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十条措施护航经济发展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十条措施护航经济发展

立足新形势新背景,安化县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和保障县域实体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产业项目大促进”活动部署和该院工作实际,制订了以下十条措施,为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服从县委部署领导,不打折扣执行县委安排的中心工作、专项工作任务,积极参与“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产业项目大促进”活动的相关安排,确保检察工作与全县工作同步前行、同频共振、同心同向。

严惩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建设平安安化,使全县群众及外来经商人员切实感受到安全、体会到公平,能够安下心来发展生产、放心投资。

加强对非公企业的平等司法保护,对损害企业合法利益的刑事犯罪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对非公企业违法犯罪的法人代表谨慎限制人身自由,依法能不捕就不捕,能不诉就不诉。以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运转为前提,慎重采取财产查封扣押措施。办案干警一律不允许着制服、乘坐警车到企业大张旗鼓调查取证,对可能影响企业经营的案件不做公开报道。

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作为,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对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推动企业在依法依规经营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对企业提出的控告申诉,7天内作出程序性答复,属本院受理事项的30天内作实质性答复或作出结论。

建立法律服务团队,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强与县工商联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法律讲座、法律调研等,加强对县域企业的法律服务和政策引导。

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沟通协助,对渉企案件和侵犯投资者、经营者人身权的案件加强沟通,统一办案标准,充分运用速裁程序等,便捷高效地处理各类常见纠纷,减轻因办案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

延伸检察触角,针对涉案企业存在的管理和制度漏洞,向涉案企业提出建设意见,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加强自身作风建设,院领导下乡镇调研走访不得要求当地党政主要领导陪同,确有需要的,可邀请政法书记或人大主席陪同。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形成工作合力,精选典型案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普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来源:安化检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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