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才能和老公分居沒有考慮離婚,但是對方不分居怎麼辦?

用戶6451845940433


那還是因為你不想,不是你想要的,如果有個堅定的信念要你這樣做,肯定沒有這個問題了


yzh1008


重症還需猛藥,對於這種情況,我這裡有兩個建議:

一、找個適當的理由,和老公大吵一頓,然後分居,順理成章。

但是有一點,你得堅持下去,要是哪一天心一軟,前功盡棄!

二、找個適當的時間,無限制地索求,讓他見你如見虎,主動提出分居。

但是同樣有一點,你得堅持一段時間,讓他徹底怕了才算是沒有後患了。

只是,我有一些不明白,是什麼原因讓你產生了分居的念頭?要知道,分居是感情走向滑坡的前奏,而你又不考慮離婚,這不僅僅是在折磨老公,也是在折磨自己呀!我不明白,你這樣作的目的和意義何在?

別傻了,好好過日子吧,有些東西,失去了,才知道其珍貴!別等哪一天仰天長嘆:世上怎麼沒有買後悔藥的?


大漠綠海和諧音


婚姻法規定如果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經法院調解後,雙方未和好的,應當判決雙方離婚。那簽訂分居協議時,該怎樣與該法條相互配合呢?

在簽訂分居協議時,第一個考慮的問題是分居的原因和期限問題。

對於分居的原因,雙方都要在協議上明確,是什麼原因導致雙方感情不和,進而導致雙方分居的,是因為一方的家暴,還是因為一方的出軌,還是其他的原因。

對於在婚內存在家暴問題的,我是非常支持受害的一方提出分居的,因為家暴不僅僅是對於受害方身心的巨大傷害,而且會嚴重影響子女的性格及心理,給子女留下不良的影響。

因為婚姻法規定的是因感情不和導致的分居,才是法院認定感情是否破裂的因素,如果雙方是因為工作、出國、治病等原因導致的分居,法律是不予認可的。

其次,分居的期限。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感情還沒走到破裂的程度,沒有達到必須離婚的程度,千萬不要在協議中約定分居的期限大於或等於2年,要小於2年才可以,否則,另一方直接拿著分居滿2年的協議起訴離婚,到時候你想挽回都困難了!

第二個考慮的問題是子女的撫養問題。

既然雙方決定了分居,那孩子由誰來帶,比方說孩子的上學、輔導、遊玩等,由哪一方負責,如果是多個孩子的話,哪一方能多帶孩子。一方帶著孩子,那孩子的撫養費由誰來支付,該支付多少,這些都要在協議書中約定清楚才可以。

其實,雙方簽訂了分居協議,難免會考慮到以後可能會真的離婚,那離婚時,子女撫養權的爭奪大戰是時有發生的,如果在分居時,就能把孩子帶在自己的身邊,無疑在真正離婚時爭得先機的!

第三個考慮的問題是財產的問題。

一方選擇搬出,另一方繼續在現在的家裡生活,家裡的財產無疑脫離了一方的掌控,一方打算離婚時發現,在其不在家的分居期間內,另一方早已把家搬空,家裡早已“家徒四壁”了,到時候就非常被動了。

在搬出家裡前,一定要把家裡的財產給清點好。現在手機非常方便,離家之前,用手機把家裡的每一個房間的傢俱、家電、貴重的物品等都給拍照、錄像,最好能找兩個無利害關係的朋友也在現場同時拍照、錄像,保存財產的證據,以防萬一。最好製作一個財產清單附在協議書後面,雙方都簽字的。

在雙方感情出現問題後,夫妻雙方彼此間需要一個緩衝的時間,簽訂分居協議也是一個非常不錯的方式,給對方時間與空間,讓雙方都能冷靜下來,好好考慮該怎樣解除雙方之間的矛盾與糾紛,雙方深思熟慮之後,和好更好,不和好也能和平分手!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你認為雙方簽訂分居協議,對於感情的和好,是有利還是不利呢?請留下你的想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