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寧:神操作!一場爭吵牽出的酒駕案

  一對男女因感情糾紛發生口角,後產生肢體衝突,勸架的朋友為平息事態報警。民警在調查時發現,其中女子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便立即通知了交警,最終被查出酒駕。

  4月14日清晨5時許,懷寧縣公安局高河派出所接到110指令:高河鎮沙塘街某號有人因瑣事在徒手打架。民警迅速趕到至現場,經瞭解,華某某(女,30歲,潛山市人,持C1證)與前男友吳某某因感情糾紛發生口角,後產生肢體衝突。民警將兩人帶回派出所調查得知,華某某系高河某娛樂場所員工,13日晚上,其前男友吳某某帶朋友到該娛樂場所玩,與華某某在內,四個人共喝完2箱啤酒。14日凌晨3時許,華某某駕駛皖HX92XX轎車搭乘吳某某回到住處,後因感情糾紛發生爭吵打鬥。一個鄰居朋友前來勸和,華某某乘隙跑出住處,將停在泊位上的轎車開出準備離開。吳某某與前來勸和的朋友將其攔阻住,朋友打110電話報警。

  查清事實後民警發現,華某某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便馬上通知了高河交警中隊。高河交警中隊民警對渾身酒氣的華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其靜脈血中酒精含量為89.8mg/100ml,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隨即將其帶往醫院抽取血樣送檢。

  當日下午,經專門檢測機構測定,華某某靜脈血中酒精含量為79mg/100ml,與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80mg/100ml僅差之毫釐,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針對華某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懷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已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50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安報全媒體記者 張培農 通訊員 鄭生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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