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晴雯死得冤枉嗎?

眾所周知晴雯實則是林黛玉的影子,襲人是薛寶釵的影子,按照通行本的《紅樓夢》一百二十回中,我們可以看到襲人最終嫁給了蔣玉菡,雖然是下九流的戲子優伶,但比起大觀園中的女子來,也算是較好的歸宿了。而晴雯,是曹雪芹手書的前八十回中,明確寫死了的,而且是揹負了狐媚賈寶玉的名聲冤屈而死的。

晴雯的判詞是:

霽月難逢,彩雲易散。心比天高,身為下賤。風流靈巧招人怨。壽夭多因誹謗生,多情公子空牽念。

回顧晴雯的在賈府中的生活軌跡,我們可以得知她並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兄弟在何處,因此在賈母身邊伺候,後被賈母連同襲人給了賈寶玉,做貼身丫鬟。晴雯最大的特點就是心直口快,有什麼說什麼,因此得罪了不少人。

《紅樓夢》第三十一回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中提到:

晴雯聽他說"我們"兩個字,自然是他和寶玉了,不覺又添了酸意,冷笑幾聲,道:“我倒不知道你們是誰,別教我替你們害臊了!便是你們鬼鬼祟祟乾的那事兒,也瞞不過我去,那裡就稱起`我們'來了.明公正道,連個姑娘還沒掙上去呢,也不過和我似的,那裡就稱上`我們'了!"襲人羞的臉紫脹起來。

從賈寶玉寫就的《芙蓉女兒誄》可以看出,晴雯死時是十六歲,晴雯在對待丟了平兒蝦鬚鐲的時候,她果斷的攆了墜兒,而對待自己身邊的同伴,襲人和奢月時,照樣是嘴上不饒人,口無遮攔,她看不上她們巴巴的等著做寶玉的姨娘,即便是對待林黛玉,她也毫不收斂個性,比如在林黛玉到怡紅院時,面對叫門的林黛玉,也果斷的趕了出去。

這一系列的事情,讓她盡情的釋放了個性,卻也面臨著孤立無援的地步。當襲人看清局勢,不再將賈母當做自己的靠山,而轉而投入了賈府下一任最高女主人王夫人時,晴雯還在四處樹敵,遠沒有覺察到自身將來的前景。

正如同她在死前,在賈寶玉面前所說的那樣,

“”不過挨一刻是一刻,挨一日是一日。我已知橫豎不過三五日的光景,就好回去了。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雖生的比別人略好些,並沒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樣,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個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擔了虛名,而且臨死,不是我說一句後悔的話,早知如此,我當日也另有個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說大家橫豎是在一處。不想平空裡生出這一節話來,”她剪下自己的指甲送給寶玉,穿上了寶玉穿的小襖,而且說:“回去他們看見了,要問,不必撒謊,就說是我的。既耽了虛名,越性如此,也不過這樣了。”

想必,晴雯一直是以老太太的人自居的,也深深的相信寶玉成人後,自己會是賈寶玉的姨娘,可惜隨著賈府權力中心的轉移,她看得到別人在王夫人面前的體面,卻依舊在逞口舌之快,完全沒有為自己考慮後路。

晴雯笑道:“呸!沒見世面的小蹄子!那是把好的給了人,挑剩下的才給你,你還充有臉呢。”秋紋道:“憑他給誰剩的,到底是太太的恩典。”晴雯道:“要是我,我就不要.若是給別人剩下的給我, 也罷了.一樣這屋裡的人,難道誰又比誰高貴些?把好的給他,剩下的才給我,我寧可不要,衝撞了太太,我也不受這口軟氣。”秋紋忙問:“給這屋裡誰的?我因為前兒病了幾天,家去了,不知是給誰的.好姐姐,你告訴我知道知道。”

縱觀晴雯的悲劇,是在個性和職場方面的雙重教訓。

首先,定位不清。和規勸賈寶玉讀寫經書子集,求功名的襲人不同,她將賈寶玉的喜好放在了第一位,而忽略了一個基本的事實,賈寶玉是賈府的子孫,勢必是要為了賈府的未來而走求功名的路,在賈政要求賈寶玉前去考察讀書時,反而出主意,讓寶玉裝病,這是晴雯悲劇的第一個原因。

第二,個性張揚,到處得罪人。俗話說“禍從口出”,晴雯的牙尖嘴利,可以說是賈府中人都有領教,上至林黛玉、薛寶釵,下至小丫頭。典型的事件是她將林黛玉關在怡紅院門外,又說薛寶釵天天到,而在對待偷了平兒蝦鬚鐲的小丫頭墜兒,則是直接了當的攆了出去,毫無轉圜餘地。

而對待和自己同樣身份的襲人、奢月,則從來口無遮攔的描述自己的情緒。

第三,背景簡單。從原著中,我們知道晴雯是賴大家的買回來的,賈母看她靈巧,就將襲人和她作為賈寶玉的大丫鬟。在賈府中,賈寶玉是一個心性善良,卻不管事的少爺,在金釧墜井時,就看得出他無力挽救任何丫鬟的命運,也因此襲人將身家性命交給了王夫人,而晴雯沒有任何依仗,只能在王夫人的厭惡中,被攆出賈府。

第四,自視甚高。賈寶玉看重晴雯,包括給林黛玉送帕之類的事,都是晴雯去辦的,而她本身也生得出眾,相比其他的丫鬟,也清高許多,縱然有襲人和賈寶玉初試過雲雨,她卻身家清白,這是她驕傲的一面,但也正因為這份清高,反而在許多事情上,讓她做了出格的事情,包括撕千金扇、編排襲人之類,這些事情,都讓她成為了王夫人痛恨她的把柄。

說回晴雯死得冤枉上,確實是冤枉的,畢竟從職場的角度來說,晴雯還算是有一份專業的,她能將燒壞的雀金裘補好,只是做一個普通的繡娘,生活無憂,只不過在封建時代裡,遇到王夫人這類狠心的僱主,說攆就攆走,死的還是算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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